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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录入: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发展改革委、省文明办近期开展以个人、社区为重点的“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0日-10月10日

二、评选范围

(一)“诚信之星”评选范围 全省个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包括在四川省内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

(二)“诚信社区”评选范围 四川省内所有社区。

三、评选数量 四川省“诚信之星”评选200名;四川省“诚信社区”评选200个。

四、报名方式

一是个人、社区自行报名;

二是由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21个市(州)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组织推荐。以上两种方式均在四川新闻网首页(http://www.newssc.org)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宣传活动专题页面中报名。

五、其他事项 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单位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推出一批“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参与全省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本次活动评选出的四川省“诚信之星”将享受民生生活服务、金融服务、行政审批等相关联合激励政策,四川省“诚信社区”将享受专项资金、政策审批等相关联合激励政策(详见附件)。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 室关于开展四川省“诚信之星”暨“诚信社区”评选 宣传活动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0〕494号)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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