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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雁南府发〔2023〕43号 关于加强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录入: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保持稳定控制保障全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要求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时间

2023918日起至1022日止,集中35天时间,全统一开展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目标任务和重点

(一)目标任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3种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任务,全覆盖开展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养殖调运和屠宰等各个环节动物防疫监管,强化疫情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严防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三、狠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扎实抓好集中免疫。镇畜牧兽医站要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开展畜禽程序化免疫,健全免疫档案。监督指导本辖区先打后补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健全免疫档案,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信息。督促未参加先打后补的标准以上规模场,严格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做好免疫工作。包场联系人员要切实做好猪场的技术指导服务,实时掌握免疫、消毒、监测等相关信息。适度规模养殖户及散养户由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以村为作战单位,落实驻村干部、村两委和社干部、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和村防疫员的具体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兽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

(二)做好秋季大消毒。规模养殖场由业主实施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畜牧兽医站加强监督指导。适度规模养殖户及散养户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消毒,以村为作战单位,村两委负责实施消毒,畜牧兽医站负责技术培训指导。定点屠宰场和活禽宰杀点要落实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建立消毒制度,实施一日一消毒,建立消毒档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要加强监督检查,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做到不留一场、不漏一户、不遗一角,严格做到全覆盖、全方位消毒。

(三)加强疫情监测排查要进一步完善“3+1”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村逐场明确排查责任人,应用视频监控、手机视频等现代化手段,加大疫情排查工作力度。对生猪屠宰场开展全面排查,定期抽样检测,对检测发现阳性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停业,全面清洗消毒,追踪溯源。对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抽样监测,确保实现全年全覆盖。对群众举报的疫情线索,要第一时间派人核查和跟踪溯源,彻底消除疫情隐患。

(四)强化调运和屠宰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严格执行生猪等动物跨区境调运申报备案制度,对跨区尤其是省外调入的种猪、仔猪实行批批抽样检测,落实隔离期(21天)风险管控措施,非洲猪瘟核酸检测全为阴性的才能进行分销或转场饲养。严格实施屠宰检疫,落实好两项制度,确保生猪产品安全。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规调运活畜禽及收售、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防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疫情报告与处置。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版)》以及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应急实施方案,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防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可疑疫情,要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坚决将疫情控制在源头,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强化季防控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各村召开好村、社干部、防疫员的干线会,镇畜牧兽医站要组织村防疫员召开好业务会、技术培训会严格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物资保障。镇畜牧兽医站在镇政府统筹安排按照防工作所需疫苗配备必备防疫物资注射器、针头、药棉、局部消毒药、口罩等。

(三)强化培训指导。镇畜牧兽医站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对基层防疫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从免疫技术规程,免疫注意事项,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规范免疫操作,提升技术水平。加强基层防疫人员个人防护,坚决杜绝出现摔伤、误伤、感染等情况的发生。

(四)强化督察整改。在开展季集中防控期间,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限期整改,严肃问责。防结束后,要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实验室免疫抗体监测与免疫效果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全防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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