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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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7-22   录入: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推进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两企三新”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以及相关章程履行职责。

(三)负责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企业培育和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五)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完善党组织主导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队伍管理,促进网格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七)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和美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参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组织编制村国土空间规划并实施。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审批并按权限开展建房(规划许可)的审核批准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

(十)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承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十二)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管理机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

(十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十五)根据法定职责及赋权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公信力。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共和街32号

邮    编:6413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6021046

 

领导简介

张  堃 南津镇党委书记

梁  霞 南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萍 南津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量浩 南津镇党委副书记

张  蕾 南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勇 南津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邹  强 南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魏德贵 南津镇副镇长

罗  玲 南津镇副镇长

樊  俊 南津镇副镇长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侯锦程)。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群团事务、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李星荟)。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和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编排和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负责牵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构建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工作格局;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队伍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企三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党建带群建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换届、党代会召开、党代表选举、村(社区)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董波)。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统计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美乡村建设、“田长制林长制”、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宅基地政策宣传、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流转、退出等工作;参与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编制村国土空间规划并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污染源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刘鹏)。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劳动就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李小龙)。负责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群众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防邪、禁毒、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秩序治理等工作;负责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指导、督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依约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组织、推动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周建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交通安全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辖区日常消防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建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人:马雪梅)。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代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镇级财务管理,代管村(社区)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孙艳)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政务服务站、公共就业和农民工服务站,各设站长1名。负责政务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公共就业和农民工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入驻事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负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负责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强)。负责乡村振兴、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利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协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参与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及规范;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负责农机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辖区农业重要生产资料供应保障服务及农产品流通服务管理、相关统计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水土保持、“河长制湖长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盼)。负责村镇建设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房屋防违治违、宅基地审批、村镇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房(规划许可)审核、农村住房规划建设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质量安全、违建拆除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代办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垃圾清运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辖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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