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雁江区南津镇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录入: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高度重视。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该方案,共同完成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任务。二要积极支持。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积极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监管、抽样、检测、宣传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质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标准及评价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农产品监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三、健全监管体系。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资雁农发〔20224)文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网格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四、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把落实监管责任与实行群防群治结合起来,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民委员会职责

2.《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

巡查工作规范(试行)》

32022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

4.“种植业定位”专项监测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

202246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民委员会职责

 

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的工作人员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推广、农产品质量监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社会共治共建等。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村级协管员队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1名协管员。

2.村级协管员具备监管服务能力,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落实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等监管责任,确保每年完成整个辖区专合社、家庭农场及大户的巡查检查。

3.在种植产业重点村建立村级服务点,并配置农残快速检测仪、检测人员至少1名。

4.按照“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要求,配合镇级部门建立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并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5.加强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生产主体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主体责任制和承诺制,责任告知率和承诺率达到100%;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达到100%,且至少保存二年。

6.配合做好辖区内投入品安全使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加强绿色防控、统防统治、配方施肥等生产技术推广。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7.指导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生产主体对销售的农产品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入驻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开展追溯业务。

8.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广泛宣传。一年集中宣传次数不少于3次。

 

 

 

 

 

 

 

 

 

 

附件2

 

南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

巡查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日常巡查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操作合规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实施的日常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农产品生产主体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具有规模以上的种植养殖户等。

第四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领导下统一建立本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高、信用评级低的生产主体应纳入重点监管名录。生产主体名录信息至少每年更新1次,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五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日常巡查计划,辖区内生产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其中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日常巡查频次不得低于2次/年,对具有规模以上的种植养殖户日常巡查频次不得低于1次/年,对规模较小的种植养殖户根据风险隐患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要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在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要增加日常巡查频次。

第六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包含以下内容:

(一)生产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二)农业投入品实名购买管理情况;

(三)农药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等情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等情形;

(四)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使用情况;

(五)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包括废弃塑料薄膜)处置情况;

(六)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和追溯凭证开具、使用情况;

(七)其他需要巡查的情况。

第七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农产品存在疑似风险隐患的,应当实施现场抽样,通过快速检测或委托定量检测进行研判确认。

第八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农产品生产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要求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进;涉嫌违法的,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

第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3

 

2022年南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效排查和消除问题隐患,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农业生产实际,2022年我镇将进一步开展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抽检工作。为保证抽检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检对象

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

二、镇快速检测

镇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全年完成蔬菜水果200批次:

1)抽检品种:蔬菜包括叶菜类、豆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茎类、水生蔬菜、多年生蔬菜等;水果包括柑橘类(含橙、橘、柚等)、葡萄、梨等。要重点监测“三颗菜”即:豇豆、韭菜、芹菜。

2)抽样地点:蔬菜、水果种植环节。

3)抽样时段:每月监测2次。

4)抽样方法:按NY/T 789规定执行。

5)复核复检:出现阳性样品立即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后为阳性样品的,立即送有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确证性检验。

三、检测结果报送

快速检测结果采取“每月一次、汇总上报”的方式报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并每月汇总检测结果,形成《雁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一同报送。

四、工作要求

1.承担抽检任务的村应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承担的各项任务,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组织开展样品抽取、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2.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应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抽样,确保抽样、交样、检样、报告、执法处置等程序规范。

3.参与抽检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被抽查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抽样、检测工作。

4.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在确保完成区局下达抽检任务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将本地主要、特色农产品列入监测计划。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计划时,要将以下单位作为重点抽检对象,优先列入抽检计划:

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②农民合作示范社;

③“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

④在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单位;

⑤蔬菜连片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

 

附件:1.南津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监管人员及协管员名单

2.南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分解表

 

 

 

 

 

 

 

 

 

 

 

 

 

1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村级协管员名单及职责

村别

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

  

谭召群

15282241308

1、参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会议、做好接受培训的记录。                                    2、传达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精神、做好培训内容的记录。                                                3、配合镇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种植户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种子、激素等)指导工作(不准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超量使用等)的记录。                                                 4、配合省市、区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的记录。                                          5、组织村干部或单独到生产基地对农户指导安全生产的记录(如发放资料等)。                                                    6、引导农户、种植大户、生产基地抓好农药瓶子、袋子,地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埋为主)

湖广村

 

15884209202

迎桥村

李春菊

13778498131

先胜村

丁吉荣

13778480076

烂庙

 

13982944999

观音岩村

叶其祥

13739431958

新添

张莉芳

13982975198

振书村

林晓斌

15928350256

老鸦

郑长文

18680604680

冻青村

王福军

15983221341

竹林村

罗利英

18398054833

刘家村

刘顺彬

15775112292

罗成村

杨燕华

15282238494

新店村

 

18282372228

谷湾村

 

15378313613

斜石

李金花

15282205174

擦耳

张付明

13778986880

松林村

张华彬

13708241302

 

元坝村

钟茂祥

13882933778

 

云台村

 

15183236556

 

 

 

 

2

2022南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分解表(种植业产品)

检测项目

任务时间安排

任务分解

任务承担单位

蔬菜

第一次(1-3月)

45

湖广村11

迎桥村12

先胜村11

烂庙村11

第二次(4-6月)

45

观音岩村12

老鸦山村11

竹林村11

刘家村11

第三次(7-9月)

45

新店村12

谷湾村11

罗成村11

斜石村11

第四次(10-11月)

45

擦耳村10

新添村12

振书村11

振书村11

水果

第一次(1-3月)

3

冻青铺村1

迎桥村1

元坝村1

 

次(4-6月)

3

松林村2

迎桥村1

 

 

第三次(7-9月)

3

云台村3

 

 

 

第四次(10-12月)

3

观音岩村3

 

 

 

食用菌

第一次(3月)

2

湖广村1

擦耳村1

 

 

第二次(4-6月)

2

湖广村1

擦耳村1

 

 

第三次(7-9月)

2

湖广村1

擦耳村1

 

 

第四次(10-11月)

2

湖广村1

擦耳村1

 

 

 

 

全年200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