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开展好城乡低保工作。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新增低保66户102人,取缔111户235人,现有低保1455户2155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628.6万余元。二是严格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现有特困对象685人(集中供养112人,散居特困573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资金486万余元。三是完善了城乡居民救济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群众86户1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2万余元。四是加强残疾人各项帮扶工作。为115名一级残疾和624名二级残疾申报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涉及资金52万余元;对低保对象中的689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76.8万余元;组织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建立“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档案2218人;新办残疾证48个;为7名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服药卡(600元/年)。五是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2022年以来帮助6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成功返回家乡。六是认真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为切实保障儿童福利基本权利,主动发现,通过走访调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现有散居孤儿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累计发放生活费30.36万元。七是强化老年人关怀服务。全镇现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1928人,其中百岁老人8人,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5万元;在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由党委成员带队对部分贫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对象、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组织老年艺术学校人员到两所敬老院老人进行文艺演出,丰富老人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