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雁祥府发〔2024〕4号 关于印发《祥符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录入: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现将《祥符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森林防灭火灾应急预案

 

 

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202414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祥符镇森林防灭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结合我镇实际,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资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祥符镇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场镇发生的火灾。

1.4基本原则

领导,分级负责。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下,祥符镇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应充分依靠以扑火专业队为主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相结合的扑救力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当地群众队伍参与扑救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祥符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2.2扑火指挥

扑火现场指挥部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执行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火灾发展趋势,研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火势,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报告。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上级响应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并按照上级火险等级发布火险信息。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以20121023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暂行规定》中的划分为准。

3.1.2预警发布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级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传达。

3.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组织好应急扑灭火队伍。

3.2火灾动态监测

根据上级森林防火部门通报的卫星热点,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核实。在森林火灾发生后,组织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火场预测预警

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根据扑救工作需要,随时监测火场天气实况。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3.4.1归口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归口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3.4.2立即报告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组织动员村级防灭火应急队伍就近开展先期处置;村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镇防火指挥部,并立即赶赴火场指挥,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镇防火指挥部接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了解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救情况、现场指挥等基本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带班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情况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示,组成扑火现场指挥部;及时将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传达给事发地村委会及相关人员;并确定留守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再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向区应急委、区政府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学校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交接地区的森林火灾或者发生在镇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5)已通过党政信息系统渠道上报,或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森林火灾;

6)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全国(省)“两会”和其他国家、省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以及4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或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段,发生在20公顷以上成片森林地段的森林火灾;

7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火灾或火情发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到现场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或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分别由省、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根据需要,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扑救火灾

立即组织镇、村扑火应急队员、消防救援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申请协调武警、民兵等救援力量,申请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扑火作业和火场看守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扑救工作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要求和灭火组织指挥规范,确保科学扑救、安全扑救。

4.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防火隔离带等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2.3救治伤员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如发现有重大事故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队伍撤离时的安全:一是注意清点人数;二要小心谨慎,防止坠石和摔伤。严守细看,防止复燃: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4.2.5保护重要目标

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森林扑火应急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的通道。

4.2.7发布信息

按程序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

4.2.8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扑火现场指挥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情况,并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指挥长批准,由扑火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5.1灾情调查评估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开展灾情调查;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林业站负责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的初步调查。其他损失由相关部门按职能负责调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将调查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5.2工作总结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统一部署,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六、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镇村森林扑火队员、区消防救援队伍、当地群众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相结合的扑救力量,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扑火力量增援时,需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调动扑救力量实施跨区增援。

6.2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输送方式为主,由镇党政办负责落实车辆。

6.3火场指挥与通信保障

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扑灭火设备设施。扑火现场,确保通信畅通。镇扑灭火队伍根据上级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提供天气信息开展火情处置。

6.4物资保障

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5资金保障

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报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按《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七、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祥符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祥符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工作组职责分工

 

祥符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长:敬林鑫  党委书记 

  挥长:王   庆  镇  长

现场指挥长:黄  胜  党政办负责人(原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退役军人)

指挥部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党建办、财政所、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办、民政办、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迎接派出所、中心卫生院、林业站。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主任由分管应急工作班子成员杨冬梅兼任,负责组织开展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扑火组、人员转移安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组、社会稳定组、后勤保障组。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消防救援、森林扑火应急队伍增援火灾扑救工作;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灾情况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12119)、区文电中心(028-26920110)报告;预防和处置突发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组长:杨冬梅,组员:社会治理办、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

(二)应急扑火组。组织镇、村应急扑火队员对火情进行扑灭。组长:黄胜,组员:镇、村应急扑火队员。

(三)人员转移安置组。组织火灾发生地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组长:魏敏慧,组员: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

(四)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置临时医疗救护,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护送伤情较重人员转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工作。组长:罗伟,组员:民政办工作人员、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

(五)应急保障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工作。组长:杨冬梅,组员:迎接派出所民辅警、应急扑火队劝导员、村社干部。

(六)宣传报道组。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情引导工作。组长:魏敏慧,组员:党建办工作人员。

(七)社会稳定组。协调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收集统计灾情。组长:杨冬梅,组员:迎接派出所民辅警,社会治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工作人员。

(八)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布置,包括演练横幅悬挂、手提喇叭、应急装备、矿泉水配备等;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报上级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电力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调拨生活救助物资;下拨救灾资金。组长:魏敏慧,组员:党政综合办、社会治理办、财政所工作人员。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