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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05   录入: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一)政策依据

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

2.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领(202110号)

(二)对象范围

全省农村家庭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含脱贫攻坚期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

(三)政策规定

1.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作为我省2021年监测范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综合四川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适时进行调整。(新增政策)

2.监测对象。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新增政策)

3.风险排查。采取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推送、关联监测等方式,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并进行认真排查核实,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新增政策)

4.认定程序。按照分析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县级审定、公告录入7个步骤开展监测对象认定。(新增政策)

5.制定帮扶措施。由县级统筹落实监测联系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新增政策)

        6.风险消除。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确定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按照评议公示、核查确认、复核审定、公告标注等程序完成。(新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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