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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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森林防灭火总指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录入:雁江区祥符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后的组织协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按照市森防指挥部主要领导批示和市森防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增设森林防灭火总指挥的通知》(资森防指办〔202221号)要求,经请示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祥符镇增设森林防灭火总指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指挥设置

镇级由镇长任总指挥,各村(居)由支部书记任总指挥。

二、镇级总指挥及指挥长工作职责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

(二)村(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其他事项

指挥部其他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能职责保持不变,后期如有调整,由镇森防指挥部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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