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利用土地、矿产资源,规范我镇石材开采行业秩序,实现土地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面清理和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开采石材、破坏环境的行为,主要包括无证开采石材、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采石场、因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统筹规划、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分步推进”的原则,配合区级相关部门集中整治我镇采石场。逐步建立科学依法管理石材开采行业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镇长凌鲁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陈刚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潘鹏、党委副书记李国胜、副镇长孙勇、人大主席范中泽、副镇长唐虎、副镇长王能权、镇组织委员付文华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堪嘉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祥见附件),负责对全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所,负责全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2017年7月12日至12月31日)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至13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加强宣传,广造声势,积极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7月13日至7月14日)。各村认真组织开展拉网排查,镇组织人员核查,将核查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情况。
(三)查处整治阶段(7月15日至8月31日)。根据区分类处置方案,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实施整治。
(四)采矿权挂牌出让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配合区国土分局开展相关工作。
五、职责分工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点,村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办法,共同搞好全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是: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落实村、组干部的监管责任,禁止群众非法转让土地用于石材开采;宣传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坚持日常巡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非法开采行为;配合上级开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上级做好非法开采设备的查封、扣押等工作;做好对非法开采的坑点警示牌、水泥桩和铁丝网后期的监管、维护;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巡查发现或接到违法开采举报的,及时调查上报,依法查处。
镇经发办:负责采石矿山的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宣传和监督、检查,并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采石点督促整改或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关停。
镇建环中心: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对采石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运输石材、石料的车辆进行超载、超限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调查取证工作;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秩序,对阻挠执法检查的行为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镇农业中心:对非法开采石材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区级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镇要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及时曝光违法案件,宣传先进典型,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镇纪委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措施不力、互相推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不能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直管部门的报区相关部门。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石材开采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凌 鲁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刚 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
副 组 长:范中泽 镇人大主席
潘 鹏 镇纪委书记
李国胜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王能权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 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付文华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邹 彬 镇党镇办主任
肖乾富 镇国土所所长
刘绍东 镇财政所所长
杨 静 镇经发办主任
罗泽元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宗刚 镇农业中心主任
刘绍宣 镇公路管理员
詹先长 镇司法所所长
陈 寿 镇供电所负责人
刘爱民 元觉村支部书记
雷碧英 申家堰村支部书记
葛 举 红莲村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所,由肖乾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