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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堪嘉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录入: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区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区水保委员会专项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堪嘉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贯彻落实。

请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即开展工作,压实主体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堪嘉镇实施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人民政府

2019124

 

 

 

 

 

 

 

 

 

   

 

 

 

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专项行动堪嘉镇实施方案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政法〔2018300号)、《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川省水利厅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四川实施方案》、《资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资阳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水函〔201914号)《资阳市雁江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雁江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水保委发20191)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堪嘉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工作方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雁江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让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水土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以问题为导向,对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态势。

(三)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执法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执法对象

新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2011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涉及雁江区范围内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和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线索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

(二)重点执法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重点对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行为进行执法。

四、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任务包括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跟踪督办、总结提高五个方面的任务。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2019年1月)

1.清理范围

新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2011年)以来,长江经济带涉及雁江区范围内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生产建设项目,重点是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和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线索的其他生产建设项目。

2.清理阶段职责分工

1)各村(居)委员会负责对所建或所管理或所属的生产建设项目(含采石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含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开展清理排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

2)有实施项目或主管项目的相关级单位:负责对所建或所管理或所属的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含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清理排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报告等工作。

3.清理要求

各建设及主管单位要根据区级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林地占用、环评审批等文件、台账、清单和信息资料,对管辖范围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分类拟定执法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法严格查处,杜绝违法案件不立不查现象。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开展清理和自查自纠,并在2019127日前将2011年以来生产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及自查清单(即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执法项目清单见附表1、附表2;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执法项目清单见附表3.1,现场违法行为排查表见附表3.2。)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水务局(水保办),区水务局汇总审核后将在129日前报市水务局。若以上各单位自查没有违法项目行为的也要在相关清单上填并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报送。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或者报送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违法事实,将严肃依法处理(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现场核查和执法处理阶段(2019年2月7月)

1.拟定核查清单

根据2011年以来雁江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验收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按一单一项目一清单方式拟定雁江区核查项目清单。核查项目重点是铁路、公路、水利、电力、供排水、学校、医院、公园、工业和产业园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工程、砖厂、采石场、弃土弃渣场等施工周期长、施工扰动大的建设项目,及其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项目和群众提供举报线索项目。核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现场核查新发现的违法项目和群众举报项目要及时纳入核查清单。

2.现场核查

区水务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现场核查组,对照核查项目清单,逐个项目组织开展核查,对现场核查点要采取记录、拍照等方法进行调查取证,明确核查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处理意见,确认查处项目责任主体,以一项目一清单的方式提出核查意见,上报资阳市水务局审定后,下发督办意见。

1)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的核查。包括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且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明确建设单位整改限期和整改要求;对已开展执法处理但建设单位不落实整改的,我们将依法采取行政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核查意见表分别见附表4、附表5

2)对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项目的核查。对照核查项目清单逐一排查,针对违法行为现场核查点位,逐个项目、逐个现场问题点开展现场核查,做好现场核查记录,并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对现场核查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坚决纠正、限期整改落实。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向资阳市水务局提出督办意见。

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项目核查意见表及违法行为现场核查问题表见附表6-1、附表6-2

3.执法处理

根据梳理排查拟定的执法项目清单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督办意见,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执法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工作。

1)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执法处理:对新发现的或以往未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以往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逾期仍未落实整改的且符合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项目执法处理(含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逾期未落实整改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并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在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三)跟踪督办阶段(2019年8-10月)

区水务局将对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清理情况、违法项目查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严格执行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112月)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针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意义和建议,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区级及以上企业和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在2019116日以前将执法专项总结报区水务局,并附执法项目最终查处和整改情况表,表格格式见附表7、附表8、附表9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组

为切实抓好我区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镇长凌鲁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王能权担任,成员单位由经发办、财政所、农服中心、国土所、建环中心、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陈宗刚任办公室主任,牵头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二)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按照阶段性工作抓紧抓实,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会议、标语、LED显示屏、机关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雁江区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

(四)严格考核

此次专项行动是继中央环保督查后又一次考验我们干部执行力的时候,工作成效将纳入2019年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组

 

 长: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能权   镇党委委员

 员:黄昱尧   镇党政办主任

刘绍东   镇财政所所长

    镇经发办主任

罗泽元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宗刚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小院林业站站长

     供电所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陈宗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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