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四次党代会部署,为提高我镇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全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镇容村貌、城乡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体系。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到2022年底,全镇所有行政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全域提升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阶段性目标:整个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为期三年。
(一)第一阶段(2020 年7月—2021 年2月),为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年。按照“四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重点开展大件垃圾、陈年垃圾的清理,有效解决镇、村“五乱”现象;配备完善清扫、保洁、清运设施设备;建立镇村垃圾收转运体系和农村保洁员制度,建立财政补贴、垃圾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二)第二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为城乡环境示范打造年。持续改善镇村环境面貌;充分发挥泉溪垃圾中转站、高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作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按照“分步推进、因地制宜、量入而出、明显改观”的原则,达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第三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为城乡环境巩固提升年。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对镇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践行、人人重视的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严格开展城乡环境治理督查考核评比工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陈年垃圾清零攻坚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清除镇、村大件垃圾、村域道路沿线、水域河岸、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等。解决“死角垃圾”、“陈年垃圾”、“暴露垃圾”等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问题,做到村域内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污垢,村庄干净整洁。
(二)建立农村垃圾收转运体系。形成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模式。2020年完成泉溪、高龙2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配齐清扫、保洁、清运等设施设备,充分整合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转运体系,建立较为完善、运转有效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
(三)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配备保洁员机制,发挥保洁员在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对保洁的考核评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明确村集体、村民的保洁义务,共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
(四)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按照“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镇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其他垃圾)。加强对村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教育,大力提高农户源头分类正确率,从源头减少垃圾产出。
(五)建立财政补贴和垃圾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和“一事一议”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和程序,探索建立村居民垃圾处理费的筹集机制,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的相关费用。同时建立与农村垃圾付费制度挂钩的财政奖补制度,奖补经费全部用于弥补垃圾处理经费的不足。
(六)积极开展群众宣传引导。积极发动城乡居民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文艺汇演、文明劝导、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依托“七进”活动、“小手牵大手”、“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等载体,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通过开展相关分类培训,强化宣传教育,让广大基层干部全面掌握好垃圾分类的业务知识,对执行不到位或执行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村民进行针对性的指导与劝导,促使村民养成自觉分类的良好习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和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院落、道路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区制度,充实完善集镇、农村清扫保洁员分片包干制度,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居)、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一盘棋”统筹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镇党建办公室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负责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村(居)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对场镇、村庄绿化的规划指导,进一步完善一、二类场镇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工地乱象”的整治,规范工地施工秩序,牵头抓好美丽场镇建设行动,负责指导村组保洁员队伍建设,村容村貌整治,负责对危废垃圾贮存、处置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指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包装策划和申报,向上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国、省、县道路路面及水沟的保洁维护,做好车站、码头的清扫保洁和秩序整治,治理公路占道行为;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治理景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河道环境环境卫生管理,清理取缔河道栏杆以内的违规搭建物;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村(居)对城区农贸市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好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户外广告制作违法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镇教育管理组负责指导督查学校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督促学校搞好“门前五包”和校内外环境卫生整治;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镇财政所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保障;镇畜牧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规划指导场镇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督促指导场镇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镇派出所负责农村场镇车辆乱停乱放等乱象的治理。
(三)强化保障要素。镇财政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经费投入力度,每年要补助一定经费到行政村用于保洁、收集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一事一议”,鼓励村集体出资和村民缴费,统筹运用好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的相关经费,用于解决农村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洁费用。要强化农村保洁队伍经费保障,切实提高保洁人员工资待遇,稳定保洁队伍。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镇、村(居)、组(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制度,在场镇主要街道、巷道以及主要交通沿线的村组设置公示牌,明确垃圾清扫处置责任区范围、责任人、保洁人员、联系方式等,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居)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加大保洁投入、完善保洁和监督队伍等方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区、镇、村三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体系。
(五)加强督查考核。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查考核,逗硬考核评比,按照月督查、年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加强综合目标管理,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中的分值。对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资阳市雁江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资雁委办发[2017 ] 17号)进行问责追究;对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1日
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明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斌 人大主席
霍 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罗 军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苏鹏侃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付 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艳丽 副镇长
成员: 李燕红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镇党建办公室主任
陈亚辉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冯 波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唐 辉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李扬波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刘训孝 镇财政所所长
魏 强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菊英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富林 镇村镇建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柯玲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刘 强 镇教育管理组组长
罗 芳 镇卫生院院长
陈 刚 镇畜牧站站长
刘 萍 镇食药监所负责人
蔡练韬 镇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周富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