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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23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21〕12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资委办发〔2021〕9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资雁委办发〔20214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老君镇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工作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美丽雁江建设切实担负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

(二)主要目标。到2021年底,镇、村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及相关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围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六条战线全面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目标责任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工作推进体系等“五大体系”,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森林覆盖率达22.93%。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到2035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二、组织责任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度,各级设林长,镇级设置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

(三)分级设立林长设立镇级林长、副林长。级实行双林长制,双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担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林长,实行级副林长包负责制。级领导联系参照“十个一”联系制度执行。

村级设林长,由村支书担任,必要时可以设副林长,由属地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设立。

(四)分级明确林长职责。级林长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林长为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第一责任人,对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负总责,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研究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各级林长制工作,监督、考核镇、村林长制落实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机制。承担全面建立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职责。

镇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协调解决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森林生态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督查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案件监督落实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工作。

镇林长负责组织实施属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全面建立基层林木管护体系,划定责任区,及时发现、制止配合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行为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村级护林员日常管理做好灾害预防和处置相关工作副林长负责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林长负责具体实施属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村护林员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护和宣传,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发现并报告危及森林资源安全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等情况。

(五)明确工作机构。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落实上级林长、副林长决定事项,负责林长制推进和实施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六)落实目标责任。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全镇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综合考虑辖区区域位置、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划定林长责任区域,因地制宜制定保护发展措施。实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重要指标,将植树造林、湿地修复、林业用地管理、森林采伐、公益林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业灾害防治、林业资源利用等方面纳入重要内容,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体系。

(七)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涉及部门众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依法履行好所辖区域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和发展职责,共同巩固和发展森林生态建设成果。

三、重点工作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平台,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增速、森林质量提升、产业富民增效,加快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雁江生态文明建设。

(八)强化森林资源培育。确保森林覆盖率稳定,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扎实开展国土绿化,持续增加全区森林资源总量。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修复,统筹开展城乡绿化。充分利用“村旁、路旁、水旁、宅旁”闲置土地,增加森林覆盖面积。突出交通干线、重要水源地、新村绿化,强化绿色雁江的生态内涵。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引导社会造林,加大道路、河流水系、直观坡面等重点区域绿化力度,持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方式,扩大混交林比例,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绿色福祉。

(九)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组织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重点保护区域的林地。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重要资源保护以及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健全森林资源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各项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率控制在0.9‰以内。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广泛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天牛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预防,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广泛开展各类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依法治林。加大违法案件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绿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

(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遵循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原则,实施生态产业、生态创业、生态就业的生态“三业工程”。科学编制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摘和景观利用,提高林地综合效益。积极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经营机制,推行企业(专合社)基地农户模式,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持续深化林业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林权“三权”分置,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林银合作机制,争取金融支持。加强生态护林员等管护队伍建设,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建立林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在人员、物资、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推行村各责任单位每年10月底前向区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十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调度制度镇林长、副林长每月至少巡查1次,村林长每周至少巡查1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建立考核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层层严格考核。

(十四)强化政策支持。持续加强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支持依法流转林权积极培育造林大户、林业企业、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依法承担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鼓励古树名木认捐认养。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政府投资的造林绿化及经营管护服务。

(十五)健全投入机制。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植被恢复费的足额收缴及专款专用政策,通过项目补助、良种补贴、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做好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

(十六)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任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级林长可以约谈下级林长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2021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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