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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老君镇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我镇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关于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对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贫困户申请书、入户调查表等11项文件资料必须进行归档保存,实行动态管理,为全镇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工作规定,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镇及有脱贫任务的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精准扶贫档案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精准扶贫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镇级精准扶贫档案分为综合类、精准识别类、精准施策类、精准脱贫类等四类。各行政村应建立贫困户“一户一档”档案。

  第四条 镇脱贫办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负责指导监督。以镇为单位的脱贫评估组在对镇、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时,应同时对精准扶贫档案进行验收;

  第五条 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档案机构,建立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和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的设施设备,保障档案工作场所和经费。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经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离职前应当办理档案工作交接手续。

 第六条 精准扶贫档案应当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擅自销毁。

  第七条 精准扶贫档案应当分门别类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第八条 精准扶贫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归档文件目录或者卷内文件目录明晰、准确;备考表填写真实、清楚;归档的文件材料中有照片或者复印件的,应当图像清晰,注明复印件;装订结实、整齐。

 第九条 镇、村、各级扶贫部门、各行业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档案库房,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 精准扶贫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大类。其中贫困户申请书、审批表、入户调查表、结对帮扶及走访台账、贫困户脱贫计划及落实情况表、脱贫验收表等资料将永久保存;贫困人口分类统计表、脱贫计划表、结对帮扶方案等资料保存期限为30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材料保存期限为10年。

  第十一条 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对保管期满的精准扶贫档案及时进行鉴定并形成鉴定报告。鉴定小组由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形成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对保管期满,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销毁。销毁档案应当由2人以上监督进行。监督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的方式和时间。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二条 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和各级综合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精准扶贫档案信息资源,依法依规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服务。

  提供利用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原则上只提供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归还档案,如发现有缺页、涂改、污损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追查。

  第十三条 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和移出、保管数量、借阅和利用效果、销毁等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统计。

 第十四条 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应当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

  第十五条 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精准扶贫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和审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形成档案的安全保密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泄露。

  第十六条 精准扶贫档案形成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精准扶贫档案。

  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档案数量(附文件或案卷目录清册)、交接日期,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 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归档或造成精准扶贫档案失真、损毁、泄密、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扶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201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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