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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7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护我镇天然渔业资源,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禁用渔具、渔法、无证捕捞等违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老君镇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整治、部门联运”的工作原则,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水上治安秩序;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水产品捕捞行为,保护我镇天然渔业资源,改善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二、工作重点

    以我镇天然水域为重点,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全面禁止无证捕捞现象,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依法查处相关领域危害环境、危害水生生物、危害人身安全的不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时问

  201 781日至201 7123 1日。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居)要组织村、社干部,通过走村串户、明查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调查摸底,摸排辖区内有违法捕捞行为人员名单,以及经营违法捕捞工具的商家店铺名单,并以村为单位登记建册,建立详细台账。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乡村(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召开社员动员会,向群众宣讲违法捕捞的危害和违法人员将承担的后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扩大专项整治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三)联合整治,依法打击。按照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落实管辖责任,对违法捕捞行为和非法生产销售违法捕捞工具等行为实施联合整治。各村(居)要组建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水域的日常巡查,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取证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农业服务中心依法查处。镇政府、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必要时要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切实形成对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和制造、销售电鱼器具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四)常态管理,建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巡查联防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将整治非法捕捞行为等保护河道渔业资源的工作纳入“河长制”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河道、库区日常巡查制度,形成网格化的巡查联防机制。各村(居)要将河道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属地的村规民约,增强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

相互配合,必要时开展综合执法,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老君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水域的日常巡查;派出所负责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对销售渔具的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督管理;财政所重点落实专项整治经费保障。

(三)落实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村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沟通报送,每月的1 5日、30日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老君镇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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