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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雁江区老君镇河长制“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根据《资阳市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长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资总河长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和老君镇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镇水生态环境的具体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我镇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镇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湖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一)清河行动

1.沿河两岸生活垃圾整治。拆除沿河10米内的垃圾堆放点,继续完善村、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持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在当地环境容量范围内,可以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就地消纳处理,设立河道保洁员,对河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沿河垃圾。(责任单位:建环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2.持续清理河面漂浮物。各村坚持每年3月至5月对河面水葫芦集中打捞(镇与上下游相关镇乡协商同一时段打捞),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河道上的拦河网设置,并定期对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民委员会)

3.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继续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责任单位:建环中心、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根据《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开展非法采砂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对无证采砂、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彻底清理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的行为,对全镇所有砂石料场实施全覆盖、全清运措施,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沱江河沿江村民委员会)

5.大力整治黑臭水体支流。各河长制镇级牵头部门会同责任村根据每条黑臭水体支流实际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经镇报去级河长审批后在2018年开始实施。(责任单位:各河长制镇级牵头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护岸行动

1.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设防水位线、警戒水位线、保证水位线)和河湖管理范围工作;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2.实施水岸绿化工程。大力推进河道绿化工程,将造林绿化作为水系生态建设的优先举措,推进河流护岸,河岸绿化,建设河流生态绿色廊道,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三)净水行动

1.继续清理核查排污口。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控制各排污口排污量,依法取缔不合规定的排污口。(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通过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污染零排放。在散养密集区,加快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巩固已关停禁养区内养殖户的成果,防止反弹。(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各村民委员会)

3.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减少面源污染,确保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减少;认真整顿检查农资市场,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搞好农资安全生产,确保无农药污染、中毒等事故发生;地毯式排查,摸清农资经营情况,加强农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和高毒、高残及违禁农药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4.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为实现源头治污工作,对我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工期倒排。加快推进我镇3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并纳入全市PPP项目统一实施。(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建环中心、相关村民委员会)

5.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动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建环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四)保水行动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减少河岸水土流失情况。(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林业站、各村民委员会)

2.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定期在河流内投放鱼苗,提高水生物多样性,教育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河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

3.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宣传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镇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镇村“河长制”不仅要利用宣传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思,更要走进群众,利用院坝会、群众会及民情大走访等形势聚焦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责任单位: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按照“镇村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镇村河长应增强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责任河流的目标任务,根据本镇河段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推进措施,再次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严格检查考核。并将“四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村两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

要充分发挥基层河段长的作用,全面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

镇村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督查指导

镇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四项行动”推进情况的督查指导,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河长制对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导的成效及时报送至镇河长制办公室汇总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

 

 

资阳市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2017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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