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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溪村等4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 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2-09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大溪村村民委员会、普光村村民委员会、龙山村村民委员会、新桥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贫困村退出一低五有的标准,大溪村、普光村、龙山村、新桥村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文化活动室的申请,经过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大溪村、普光村、龙山村、新桥村实施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请涉及的4个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规范,依法依规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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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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