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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08   录入:雁江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公益性岗位政策

        一、开发名额

全区2023开发防返贫致贫公益性岗2888

二、聘用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是脱贫户或监测户,且应具备胜任聘用岗位的基本劳动能力。

三、聘用岗位

(一)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乡村道路的日常维护;

(二)乡村保洁员:开展村公共环境的保洁;

(三)护林绿化员:开展村的护林绿化;

(四)社会治安协理员:协助开展村级社会治安维护。

各镇(街)根据具体用工需求,选择以上岗位进行开发聘用。

四、人员聘用及公示

(一)镇(街)、村严格筛查,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花名需在公示三天无异议,并将两次公示拍照存档;镇(街)党(工)委应核实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集体讨论通过聘用人员名单。

(二)存档资料:聘用人员花名册、公示表(注明公示三天无异议)、公示图片、村委选人用人会议记录、防返贫致贫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用工协议书、镇(街)党(工)委会议记录。以上资料一式两份,镇(街)、村各存档一份备案。

(三)聘用期限:2023年防返贫致贫公益性岗位从20231202312月,区乡村振兴局可根据实际调整。

(四)调整人员:各镇(街)若有人员需要调整,需防返贫致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或者村委会开出死亡证明,村委会报告各镇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经镇人民政府、宝莲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变更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他所需存档资料同新增公益性岗位一致。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镇级公益性岗位管理,为非全日制用工,给予每人320/月的岗位补贴,各镇(街道)为聘用人员购买120元每人每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防返贫致贫公益性岗位项目中列支。

(二)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镇(街)、村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及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制度及台账;村委会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须由本人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顶岗、旷工。

(三)岗位补贴由区乡村振兴局拨付,按季上卡直发;各镇(街)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补贴发放台账,按时反馈区乡村振兴局。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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