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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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5   录入: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市、区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精神,现针对我镇实际制定防治方案,请各村(居)、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迎接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 迎接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2021430

 

附件1

迎接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扎实有效开展我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发生现状

  我镇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西南端,辖区多为丘陵低山地貌,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雨量集中且强度较大,有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目前,我镇主要发生地质灾害种类有:山体滑坡、危岩崩塌等。受气候影响很大,存在极大的突发性。

  二、我镇主要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根据以往发生地质灾害时间,综合考虑今年气象等因素,初步预测今年易发生地质灾害时间主要集中在5—10月,主要是强降雨和连续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下滑和陡倾斜坡(包括公路边坡、岩面等人工边坡)上的岩土地崩落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主要包括全镇6个重点地灾易发点、交通干线、公路边坡、山体斜面等人工边坡、山区道路沿线、水库周边、农村居民点屋后潜在土地滑坡等。危害程度一般级,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我镇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21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今年我镇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全镇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地质安全隐患点进行监测和防治,并加强汛期监测。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灾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村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李存德为组长,人大主席王贵为副组长,镇经发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建环中心等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区域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土所,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勋同志具体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作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针对性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救险知识培训。要将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以“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形式发放给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努力营造防灾减灾氛围。充分利用即将到来的5.12 防灾减灾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易发区和隐患区群众防灾抗灾救灾意识,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确保一方平安。

(三)建立完善制度,健全防灾体系

1.健全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机制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灾情登记,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调查,每24小时向区政府报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

各村(居)民委员会落实1名地质灾害巡查员,根据地质灾害监测技术要求对灾害点负责定期监测,切实加强汛期前的灾害巡查、汛期的灾害监测和汛后的灾害复查。监测人员在汛期尽可能做到每天监测1次,降雨强度较大时,应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测。发现险情或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时赶赴现场,提出应急处置对策、措施。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在接到报告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严格地质灾害防治目标机制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镇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汛期巡查,狠抓防灾避灾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专门人员,在汛期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专项检查,对地质灾害危险区、重要隐患点进行目视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各村在汛期要进一步编制落实好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项防治方案。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置。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情处置等制度,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

    (五)加强建设管理,合理防灾减灾

各村(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在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下查清各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群众生活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项目建设(包括农村私人建房)、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备案。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

    (六)保障信息畅通,落实防灾监测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并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地质灾害防治值班、抢险巡查、灾情报告等制度,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员、预防责任人,汛期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进行监视和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要落实检测和防范措施,指派专(兼)职人员对有地质灾害点的村、社和重点工程设施进行检测。完善细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做到联系到位、巡查到位、宣传到位、出险到位四到位。市、区气象主管部门发布暴雨警报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镇人民政府立即将降雨信息和防治要求通知村、社,并迅速落实避险措施。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

 

 

 

附件2

 

迎接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长:李存德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     镇人大主席

周春全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卢俊霖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代晓云   副镇长

  员:杜    镇国土所所长

王泽武  镇财政所所长

    镇经发主任

邓友国  镇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镇建设中心主任

成建彬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杜军担任,杨勋任成员,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的日常事务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28-26741148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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