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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迎接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录入: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迎接镇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20211126

关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期,国内接连发生燃气爆炸事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根据资阳市雁江区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的通知》(资雁安委办〔202173),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开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全镇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推进燃气使用单位规范选用、安装、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行为,有效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25日)

各村(社区)、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关注、提醒氛围,增强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安装整治阶段(1125日至1225日)

各村(社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统筹力量,全面排查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燃气使用单位自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三)督查检查和强制推动阶段(1215日至1231日)

镇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燃气使用单位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三、职责分工

经发办:负责监督、指导工业、电力、通信、商贸流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社会事务办: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养老、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指导、提示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负责监督、指导住房建设等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社会治理办: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督、指导食品加工等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燃气供应企业:按照“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提示用气企业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经提示仍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单位按程序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汲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我镇燃气安全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提高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聚焦燃气设施老化、群众用气安全意识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安全检查、巡查重要内容,杜绝“小隐患、大事故”的发生,切实落细落实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会充分利用广播、QQ、微信、坝坝会、街头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要集中开展拉网式的摸排、宣传、提醒等活动,着力解决部分燃气使用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和未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法律意识缺失等问题;燃气企业要创新方式方法,主动向燃气使用单位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有效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按规定选用、安装、使用、检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履行燃气企业行业监管责任,建立信息沟通、预警预测、通报等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做好所供应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宣传、指导、服务等工作,做到“应装尽装、规范装置”;经发办要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瓶改管”整治活动,不断提升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安全性、可靠性。

(四)强化检查督促。镇安办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行业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履行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宣传、检查、督促职责的属地村(社区)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情况进行常态化的检查,对未安装或未保障其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使用的单位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

 

附件:1.风险提示

2.可燃气提报警装置选用、安装和维护指南(试行)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20211122

 

 

附件1

风险提示

 

天然气主要由甲烷和少量乙烷、丙烷、氮、丁烷组成,比空气轻,无色、无味、无毒(民用天然气均加入了臭味剂四氢噻酚,少量泄漏,就会闻到特殊的臭味);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5%-15%,遇电器火花、静电、明火等均易发生爆炸;高浓度易导致呼吸短促,知觉丧失甚至窒息死亡。

典型燃气爆炸案例

案例1  20216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案例2  2021910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案例3  20211021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一饭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7人受伤。

案例4  20211024日,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一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事故,造成2人死亡、7受伤。

法律法规规定: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附件2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选用、安装和维护指南

(试行)

 

一、选用要求

1. 可燃气体探测器必选取得国家制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和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2.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探测器、现场报警器、报警控制单元等组成,《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3.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选用催化性燃烧性或点式红外线气体型,禁止选用电化学型和顺磁型,《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4.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选用探测器型号代码为GT-※※※※※,《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5322.1-2019

5. 选用控制器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16808-2018)。

二、安装要求

1. 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探测器安装地点与周边工艺管道或设备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0.5m,《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2. 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2.0m内,《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3. 探测器现场安装应穿线管,所用线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线管应与探头连接,《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离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1. 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单位应具备消防安装资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燃气、消防、电气及防爆等规程规范。

选用、安装咨询单位:资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18282397328

三、维护要求

1. 商业和工业企业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三年,《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 146-2011)。

2. 检定周期一般不超1年;对仪器测量数据有怀疑、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及时送检,《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693-2011)

检定咨询单位: 资阳市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 

联系电话:13340848666(刘腾蛟)  18113042790(邹俊)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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