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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录入: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国土所: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资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房整治办20201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务

    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1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或《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 20203号)规定新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社)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落实落地。

    (二)全覆盖开展实地摸排

    各村(居)严格按照区国土分局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调查测绘违法违规范围,填写《信息采集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105日前将各自表册统一报镇国土所,镇国土所审核汇总后报区国土分局

    (三)严格审核数据质量

各村(居)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各村(居)表册完成后,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双签字,镇纪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逗硬问责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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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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