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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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30   录入: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促进资源节约,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加大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力度,切实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原则,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培育综合利用主体,进一步推进秸秆农业化利用,加大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力度,进一步落实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提高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持续性农作物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力争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2019年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时间安排

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2019415日至2019630日;2019815日至20191030日。

四、工作重点

全镇区域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同时突出重点防控区域:一是镇域321351国道、成渝高速路、遂资眉高速路沿线、龙凼村、青龙村要道可视范围内;二是其他村级、社级道路可视范围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陈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露天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环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建环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日常相关资料收集处置。全镇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调度。

(二)严格落实责任。禁烧工作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充分发挥网格化人员进行巡查,层层落实责任。白天由各村、社进行巡查、监管,由于傍晚是秸秆、垃圾焚烧的高发期,各驻村干部在415日至630日期间每天6点半后必须到各自所驻村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三)广泛宣传。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和垃圾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和思想认识,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公布举报电话。

(四)科学处理秸秆。各村对能够利用的秸秆,要尽可能加以综合利用,对无法利用的秸秆,要统一规划地点,实行集中堆放,严加看管。要以村为单位,设置若干个堆放点,将秸秆搬运到堆放点存放。

(五)强化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后,村组干部、派出所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情节严重的报区生态环境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禁烧秸秆行为从重处罚,顶格处理。特别是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要从快从重查处,力争惩处一起,震慑一片。

(六)强化责任追究。镇级成立3个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负责制,每天进行不间断实地督查(督查组人员名单见附件二)。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对禁烧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适时进行通报。

(七)强化奖惩逗硬。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严惩重罚“第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发生焚烧秸秆、垃圾的村、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凡是大范围焚烧现象被卫星监测到的被省督查通报一次扣3分,被市督查通报一次扣2分;被区督查通报一次扣1分;被镇督查通报一次扣0.5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1.迎接镇秸秆、垃圾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2.迎接镇秸秆、垃圾禁烧督查小组名单

 

资阳市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2019424

 

 

 

 

 

 

 

 

 

附件1

 

迎接镇秸秆、垃圾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毛泰山  镇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镇派出所所长

              任晓昕  副镇长

                  组织委员

成  员:党政办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各村(居)支书、主任、建环中心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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