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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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镇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0   录入:雁江区迎接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资雁网格监管办函〔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迎接镇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网格构建

各村(居)、各部门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对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进行科学划分,做到环境监管全覆盖,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各村(居)、各部门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全面履职、监管到位”的原则,认真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摸排建档。各村(居)、各部门网格应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并按照排污总量大小和环境风险高低划分重点巡查对象和一般巡查对象。

(二)日常巡查。各村(居)、各部门网格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污染源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对象、巡查频次,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举报投诉。

(三)依法处理。负有监管权限的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按照权限及时依法查处。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四)信息上报。各村(居)、各部门每月10日前上报本辖区内环境监管巡查台帐到镇网格管理办公室,(遇突发问题随时上报)。每年1230日前需向镇网格管理办公室报送年终工作总结。

(五)业务培训。每半年镇级至少开展一次环境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宣传指导。各村(居)、各部门网格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企业的环保意识。同时要指导本级网格内企业做好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

三、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职责

各村(居)、各部门网格要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做好现场记录,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并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镇级网格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下一级网格规范巡查工作,镇级网格每年要组织下一级网格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各级网格要成立专门的网格监管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环保部门统一监督本级和下级网格监管工作组工作。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本级网格主体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考核问责

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村(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镇级网格管理部门要对村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各村(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村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联系人:李建英、江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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