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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和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录入: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驻镇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镇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49号)和资阳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资阳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卫健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中和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0616

 

 

 

 

 

 

 

 

 

 

 

 

 

 

 

 

中和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49号)、资阳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资阳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卫健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 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细化防治任务。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积极落实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用人单位诚信体系,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
    2、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把握尘肺病发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粉尘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推进粉尘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督促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健康监护、培训教育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落实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尘肺病危害。

3、分类指导, 落实责任。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统筹抓好尘肺病防治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实现部门和区域联动一体化,加强协调配合与资源共享,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采取科学、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推动政府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尘肺病防治工作合力。

4、综合施策强化考核。将尘肺病防治与健康扶贫工作紧密结合,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尘肺病防治体系,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底,一是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培训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二是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是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有与监管任务适应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量,各村(社区)有协管员。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四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初步建成区、镇、村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重点任务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1.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202010月底前完成调查工作。(镇建环中心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2.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重点推动用人单位按照规范要求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标的企业,围绕重点场所、岗位,制定粉尘危害治理方案。(镇建环中心、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3.对已经开展过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水泥、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领域,组织回头看,依法严肃处理治理后仍然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巩固提高治理成效。(镇建环中心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4.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经整治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镇建环中心、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

1.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雁江区指定1家医疗机构为哨点医院,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2.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
    对于已经诊断为 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省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镇社会事务办牵头便民服务中心、工会具体落实)
    对于已经诊断为 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农民工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3.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三)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

1.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2020 年底,雁江区要建立完善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现场检测和个人防护装备,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强化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改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到2020 年底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落实)
    2.加强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并将行政处罚结果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强化震慑作用。2020年底,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建环中心、中心卫生院具体落实)

3.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家具、隧道施工等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对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提请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2020 年底前,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建环中心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1.用人单位要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粉尘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设置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治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
    2.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如实申报粉尘危害项目,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按照要求开展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加强粉尘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为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提供整洁卫生、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配发合格有效的防尘口罩或防护面具,监督其正确佩戴与更换,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定期参加培训。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统一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禁忌的,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2020年底前,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上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便民服务中心、镇建环中心、镇工会,各村(社区)具体落实)
    (五)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
    1.建立完善镇、村两级支撑网络。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建立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的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提升全镇职业病防治能力。(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中心卫生院具体落实
    2.加强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2020 年底前,实现镇有康复站的目标。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依托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配备心电图机、吸氧装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备齐治疗尘肺病常用药物。(镇社会事务办牵头,中心卫生院具体落实
    三、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暑(20206月上旬)制定方案。

(二)行动实施(20206月中旬20201130)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任务目标,盯住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镇社会事务办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评估(2020121日一1231)镇社会事务办将依据省、市、区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各村(社区)及各有关行业落实情况核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向人民政府报告。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依据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认真评估行动效果,做好总结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迎接省、市、区考核评估的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将尘肺病防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尘肺病防治作为脱贫攻坚的要重内容,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村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主动研究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二)完善规章制度。研究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劳动者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有利于攻坚行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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