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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录入: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建立我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为,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镇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涉及人身安全、船舶污染、水上交通事故、紧急物资运输、重要财产安全等方面严重突发公共事件而采取的预警和应急救援行动。

三、工作原则

1.职责明确、科学规范。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全镇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响应体系。

2.以人为本、平战结合。以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水上毅勇安全的思想、预防和预案准备,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吴东叁   镇纪委书记

曾天昆   副镇长、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镇党委员、组织委员

    员:     镇党政办主任

     镇派出所所长  

黄云华   行政执法办主任

宋丹忠   镇财政所所长

蔡建华   镇经发办主任

     镇农业中心主任

廖建明   社会治理办主任

刘春艳   便民中心主任、建环中心主任

五、工作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接警值班,负责与区水路交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络。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等级进行组织、指挥并处置。

3.职责明确,科学规范。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全区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响应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都有义务向本预案规定的有关部门和或各级政府报告。

六、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抢险组

第一小组:组长由蔡建华担任,成员由廖建明、张维良谢春王益忠组成。

第二小组:组长由陈洪担任,成员由刘春艳、何泽伟、郭中学、王卫东、庞春芳组成。

七、应急保障

各级水上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设备,同时,逐步建立全镇水上交通专业通信信息网络,建立应急响应机构联络表和联络表,并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指挥站成员联系方式

2.中和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小分队职责

3.雁江区中和镇水上交通安全联组职责

4.中和镇水上安全联组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1125

附件1

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

 

  :中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电话:18982920078

刘辅林:中和镇副镇长            电话:18728250533

吴东叁:中和镇党委副书记        电话:15928354383

曾天昆:中和镇副镇长            电话:15883231211

黄云华:中和镇行政执法办主任    电话:13982956388

  :中和镇党政办主任        电话:13684146113

  :中和镇派出所所长        电话:18982988885

宋丹忠:中和镇财政所所长        电话:13982986051

蔡建华:中和镇经发办主任        电话:13982966916

 洪:中和镇农业中心主任      电话:13882968378

刘春艳:中和镇便民中心主任      电话:15283247778

兼建环中心主任  

王卫东:中和镇安办工作人员      电话:15282213101

 

 

 

 

 

附件2

中和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小分队职责

 

1.协助海事管理机构和乡镇向人民群众、船主、船员进行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

2.事管理机构和乡镇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3.发现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违法违章行为、险情,迅速报告镇人民政府和省事管理机构并立即开展救助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水上交通安全抢险救助演练,发生事故后能紧张有序的开展工作。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组织社会群众参与救助,服从政府和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维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附件3

雁江区中和镇水上交通安全联组职责

 

为发挥群众安全联防组织的作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强化自救、互救应急救援机制,根据属地管理、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中和镇水上交通安全联组职责如下:

一、水上交通安全联组是协助航务事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基层安全防范机构。

二、水上交通安全联组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航务事管理机构负责业务指导。

三、水上交通安全联组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长、副组长由公推选举产生。

四、水上交通安全联组要定期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应急救援知识。

 

 

 

 

 

 

 

附件4

中和镇水上安全联组

一、安全联组

 长:唐远高

副组长:鄢建军

  员:辖区所有生产自用船舶业主(船员)

二、水上互为救助小分队

1)组织机构

 长:陈洪

副组长:谢春

2)互为救助队员、船舶

雁江中和自010  严志伟     雁江中和自012    

雁江中和自027  李忠义     雁江中和自036    

雁江中和自046  郑邦清     雁江中和自047  郑伯权

雁江中和自048  李质奎     雁江中和自049  卓必林

雁江中和自051  蒋祖兵     雁江中和自054  鱼水村2

雁江中和自059  飞山村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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