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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府发〔2022〕15号关于落实我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录入: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委会、镇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我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责任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行政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督促指导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开展防汛值班值守、安全监测、管理维护及雨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监测与报送,督促有关村(社区)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水库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二、主管责任人:负责承担水库大坝防洪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建立健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水库落实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划定工程范围、防汛抢险、除险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库开展巡查、监测、维护等运行管理工作;指导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对水库管理(管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指导水库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开展防汛值守、安全监测、管理维护及雨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监测与报送。

三、管理责任人:负责承担水库大坝防洪和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申请划定工程范围、防汛抢险、除险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水库防汛值守、安全监测、管理维护及雨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监测与报送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执行防洪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洪调度运用计划。

四、技术责任人:负责组织分析水库安全状况、编制控运计划、应急抢险预案,监测预报等技术工作,负责执行防洪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库的安全状况及工作建议。

五、巡查责任人: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要按规定要求开展巡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等,发现隐患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见附件)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职责与义务,认真落实具体措施。

 

附件:中和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度汛责任人名单

 

 

附件

 

中和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度汛责任人名单

 

序号

水库名称

乡镇

规模

主坝
坝型

正常
蓄水位
(米)

汛限
水位
(米)

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

地方政府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

主管部门责任人

管理单位责任人

技术责任人

巡查值守责任人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1

龙潭

中和镇

三清村

1

均质土坝

409.5

409.5

张斌

副镇长

18228275845

陈洪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13882968378

林德彬

水库管理站  站长

13541436526

谢春

工程师

13982972362

林德彬

站长

13541436526

2

七一

中和镇

白云村

1

石拱坝

416.2

416.2

刘辅林

人大主席

18728250533

陈洪

农业服务  中心主任

13882968378

张代学

水库管理站  站长

13982970968

庞春芳

工程师

18980385646

张代学

站长

1398297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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