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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和镇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和府发〔2022〕26号)
发布时间:2022-06-14   录入: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镇级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电(机)动三轮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进一步遏制亡人交通事故,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经中和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各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及时部署、明确措施,认真开展好电(机)动三轮车辆的排查、宣传、教育、劝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落实。各村(居)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每阶段结束后3日内将工作小结报送镇经发办。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中和镇电(机)动三轮车辆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统筹开展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电(机)动三轮车辆牌证管理,强化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及电(机)动三轮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减少群众出行隐患,实现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雁江区中和镇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鹏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浩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党建办、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社会治理办、镇教育管理组、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司法所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蔡建华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王余、张维良、刘波、丁舒瑶、李建刚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电(机)动三轮车辆以下情形:

(一)非法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电(机)动三轮车辆企业和商家。

(二)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上户。

(三)从事非法营运。

(四)整治三轮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违法载货、粘贴车身广告、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规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横过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违法载人等行为。

(五)非法拼改装或驾驶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

牵头组织在辖区内开展电(机)动三轮车辆基础信息收集及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细化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宣传与引导、整治力量的部署、善后与维稳等具体措施的落实。二是组织开展辖区电(机)动三轮车辆的全面排查,分类造册登记,通过村、社入户调查走访,最大程度掌握电(机)动三轮车辆真实情况,夯实管理基础。三是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对三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导、纠正。重点对逢场日群众驾驶三轮车及接送学生驾驶三轮车超员、无牌上路、改装车辆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劝导、及时制止,预防发生交通事故。四是强化精准宣传,采取设立固定宣传点、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主流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农村地区利用赶场、赶集、民俗活动、接送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组织劝导员上路开展劝导,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电(机)动三轮车辆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镇党建办

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电(机)动三轮车辆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典型事例;牵头负责网络舆情监测、转办、处置工作,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三)镇派出所

负责电(机)动三轮车辆牌证管理,提升纳管率,加大路面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一是利用农村警保联动服务站和车辆销售网点,推动农村地区电(机)动三轮车辆上户上牌便民措施落地落实。二是联合镇交管站、农村“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警保合作劝导站等各方力量,在国、省、县道等道路严查严处农村地区电(机)动三轮车辆人货混装、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后驾驶、超员行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协助进行依法打击,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镇经发办

一是规范农村地区客运秩序,整治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配合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电(机)动三轮车辆违法行为。二是优化农村客运班线,提升农村客运运力,方便群众出行。三是全力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易引发车辆侧翻、倾覆、坠崖等危险道路点段。

(五)镇市场监督所

负责对电(机)动三轮车辆的销售源头监管。一是全面清理整顿我区电(机)动三轮车辆销售市场,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电(机)动三轮车辆。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对路面整治过程中公安部门移交发现的非法销售的车型和商家的相关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追根溯源,做到依法严处,逐一销号。

(六)镇社会治理办

负责整治过程中的涉访处理。一是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到区群众接访中心接待涉及电(机)动三轮车辆整治信访事项,积极宣传解释整治政策,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转办。二是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报情况信息,并参与协调处理相关重要信访事项。

(七)镇教育管理组

负责组织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全面摸排上放学期间学生搭乘电(机)动三轮车辆的交通隐患情况;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学生上放学期间搭乘违法上路的电(机)动三轮车辆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

(八)镇司法所

配合并积极参与镇派出所、镇经发办、镇市场监管所、教体等部门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审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 月11日至6月20日)

各村(居)要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各类详实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由各村(居)负责,于6月20日前将辖区电(机)动三轮车辆排查摸底台账上报镇经发办;由镇派出所牵头,建立围绕电(机)动三轮车辆隐患清零、合格三轮车牌证办理便民服务以及路面严查严处工作方案;由经发办牵头,建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打击整治方案,减少电(机)动三轮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引导客运企业适度增加农村客运车辆,解决群众出行实际问题,做到疏堵结合;由镇育管理组牵头,制定学生安全出行工作方案,减少学生上学、放学乘坐电(机)动三轮车辆情况;由镇市场监管牵头,制定电(机)动三轮车辆源头销售整治方案,坚决防止不合格、不合法车辆继续进入市场。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 7月20日)

各村(居)全面开展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落实“源头管控、路面查处、教育提升“三个工作重点,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

为避免一阵风和防止问题反弹,各村(居)要将电 (机)动三轮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常态化工作安排部署,要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要做到常抓常管,严格实行“零容忍”;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及时总结经验,坚决遏制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部署。电(机)动三轮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双微”、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广泛宣传电(机)动三轮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通行意识。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各村(居)主责主抓作用,最大限度获取广大群众对电(机)动三轮车辆整治的理解支持。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镇级各职能部门对各村(居)、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村(居)的年终目标考核。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三轮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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