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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山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7   录入: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1725号)和《资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阳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资脱贫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要害,聚焦突出问题,靶向解决问题,碰硬整治扶贫领域突出作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二、工作目标
    聚焦区、镇、村三级责任主体,用1年以上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成果。
    三、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四个意识”方面。
          1.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坚持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没有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保障。
         2.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仅仅满足于“层层转发”“安排部署”,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3.对脱贫攻坚艰巨性的认识不到位,存在惯性思维,方法措施少,用常规手段抓脱贫攻坚工作。
         4.对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存在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的现象,没有真正紧起来、动起来。对已脱贫的村、户后续帮扶力度不够。
         5.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行动不坚决,以打造亮点代替整体工作,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二)政策落实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到位,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2.行业资金项目存在“戴帽下达”现象。
         3.用常规工作普惠代替精准扶贫特惠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力度不够,将本辖区或本部门想推动的项目“搭车”到脱贫攻坚中。
         4.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落实落地不够,群众对政策知晓度不高。
         5.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时指导督促不够,成效不明显。
         6.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主动,把矛盾和问题简单上交。
         7.各级各部门各自为政,协作不力、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匹配,对脱贫攻坚工作相互推诿,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意识不够,脱贫攻坚合力不强。
    (三)责任落实方面。
         1.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同志工作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2.不愿担当担责,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习惯层层往上报,问题往上交,层层不表态。
         3.讲成绩、吐苦水多,查问题、追责任少,工作失误讲客观影响多,找主观原因少,落实组织处理措施避重就轻。
    (四)精准识别方面。
         1.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回头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没有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2.以信息化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脱贫攻坚数据标注不及时、不准确,数据共享应用不主动、不到位。
         3.数据资料随意变化调整,数据逻辑不严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与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五)精准帮扶方面。
         1.帮扶规划帮扶项目精准度不高,帮扶工作存在“千篇一律”现象,到村到户“精准滴灌”不够。
         2.项目规划调研论证不够,存在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问题。
         3.脱贫攻坚项目储备不充分,基础工作不扎实,项目库不健全。
         4.扶贫产业发展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难落地,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效果不明显。
         5.简单以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代替精准扶贫工作。
         6.稳定脱贫增收的长效机制不健全,“造血”功能不足,不注重扶贫成果持续巩固。
         7.宣传教育不到位,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存在“等、靠、要”思想。
          8.垒大户、堆盆景、造典型,搞形象工程。
          9.帮扶部门选派干部不力,发挥部门优势不够,帮扶需求、规划、项目、资金对接不准。
    (六)干部能力素质方面。
         1.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不过硬,政策掌握不透,“挂名走读”问题未杜绝。特别是结对帮扶责任人作风不扎实,深入帮扶工作不够。
          2 .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组干部掌握政策不清、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主体责任发挥不够。
         3.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习惯搞行政命令,不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评议形式化。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参与脱贫攻坚不深入。
         5.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七)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力,存在合同不规范、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力度不够。
        3.对扶贫资金科学分配、合理安排,真正用在刀刃上研究不够,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4.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社会不知晓,群众不满意。
        5.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存在白条入库、坐支现金、会计核算不及时等问题。
        (八)督查调研方面。
        1.督查调研统筹力度不够,基层迎检接待、资料准备、表格填报任务重。
        2.督查调研不深入,指导工作不具体,不注重督查调研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3.督查调研报喜不报忧,淡化或回避矛盾问题。
        4.调研现场成秀场。
        (九)精准退出方面。
        1.验收不严格细致,考评不较真碰硬。
        2.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3.对贫困退出时序谋划不科学不合理,或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或不愿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
        4.贫困退出坚持标准和程序不严,退出质量不高。
        (十)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没有时间抓落实,检查评比走马观花,实质问题未发现。
        2.工作不重实效,偏重“材料美化”,热衷于打造“视觉扶贫”工程,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
        3.工作大轰大擂,片面追求场面宏大,讲排场、重形式,不求实效。
        4.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
        5.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群众利益。
        6.搞层层陪同,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收送土特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1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专项治理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1月至3月上旬)。各村按照“责任制+清单制”工作方法,对标治理重点,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重点督查阶段(20183月至6月)。配合区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87月至9月)。整改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五)常态治理阶段(201810月起)。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部培训力度,强化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使用监管、督查调研、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领域、本区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配齐配强村“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育,充分发挥基层干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试行办法》26条政策措施,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逗硬考核奖惩,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减轻基层负担把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有机结合,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区委脱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删繁就简工作的通知》,坚持行业表册由行业部门自行填报,减少村级填报数量,减轻基层干部负担。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提升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和数据共享共用,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为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支撑。
        (六)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制度,做好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时报送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三)严肃监督问责。镇纪委要狠抓举报追查制度落实,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村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村(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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