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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2   录入: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02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13号)相关要求,为扎实开展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准确判断全区当前环境形势,加强全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三、普查对象、范围

普查对象为丹山镇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一)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三)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五)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污染源

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二)农业污染源

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三)生活污染源

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五)移动源

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普查组织与实施

(一)基本原则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

污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普工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第二次全国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污普办)负责日常工作组织镇级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做好本区域内的污普工作。

(三)普查实施

分阶段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8年做好前期准备、成立普查小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启动数据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四)部门分工

建环中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污普工作,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污普工作。包括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配合做好污普相关成果的分析、应用工作

建环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情况普查

党政办:负责组织丹山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教育管理组:负责提供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相关信息。

林业站:负责林业污普工作。包括组织开展特种养殖业生产活动水平情况调查

食药:负责提供各制药企业、药品销售、餐饮企业的相关信息。

、普查质量管理与保证

建立健全普查领导小组(附件),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污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的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对普查数据质量负责。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因玩忽职守造成普查资料丢失或普查数据泄密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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