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洪抢险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今年安全渡汛。以“防大汛、抗大涝、抢大险、救大灾”为工作主线,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立足于有准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切实制定好各种应急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指 挥 长:李 林 镇党委书记
敬林鑫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李学斌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东叁 镇党委副书记
付雪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义 镇党委委员、丹山派出所所长
李 娜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刘 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金元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昌钊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徐 州 镇政府副镇长
陈炳谕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陈晓虎 镇政府副镇长
刘 胜 镇政府副镇长
苏建波 便民中心主任
成 员:刘一辉 党政办负责人
张 曦 党建办主任
李成建 经发办主任
李 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熊培茜 社会治理办主任
陈彧佳 财政所所长
李 娟 民社办主任
徐 波 村镇中心主任
龚君仁 国土所所长
徐 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 彬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以刚 中心卫生院院长
陶传东 教育管理组组长
胡明武 供电所所长
胡椿珑 林业站站长
刘锦钢 镇电信分局局长
黎昌成 镇广电公司经理
谢廷超 镇运输社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徐州、陈晓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培茜、李强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防汛抢险的日常工作。
1.组织对辖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
2.制定防汛抢险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3.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抢险人员;确保参与抢险时人员安全。
4.储备防汛物资及器材,安排重要目标的对口单位抢险。
5.组织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服务点。
6.指挥抢险队抢救被洪水危害的国家、集体及个人财物,解救被围困和落水人员。
7.做好抢险、救灾、减灾及受损等工作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组 长:敬林鑫 联系电话:13730721793
副组长:徐州、陈晓虎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防汛抢险工作指挥指导。
组 长:李 娜 联系电话:15182158558
王 义 联系电话:15892330577
成 员:派出所工作人员、民社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险区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安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组 长:陈晓虎 联系电话:15892325797
副组长:熊培茜、李强
成 员:镇人武部基干民兵、应急人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组 长:吴东叁 联系电话:13882976689
副组长:谢廷超
成 员:运输社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所需车辆的调度。
组 长:李学斌 联系电话:13659010673
陈炳谕 联系电话:18123494792
李 娜 联系电话:15182158558
副组长:杨以刚
成 员: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伤员抢救护理、灾情疾病防治。
组 长:李 娜 联系电话:15182158558
陈晓虎 联系电话:18116685855
副组长:曾海涛、徐丹、邹彬
成 员:民社办工作人员 应急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和抢险过程中的生活保障。
组 长:刘 顺 联系电话:15681506261
苏建波 联系电话:13619014780
副组长:刘 平 黎昌成
成 员:电信支局人员、丹山广电公司人员
职 责:保障指挥中心的信息传递,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组 长:付雪清 联系电话:13398307082
刘 胜 联系电话:18628869332
副组长:黎昌成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丹山广电公司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防洪宣传知识宣传和资料信息上报。
(一)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行动,应本着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稳定大局、严密组织实施的原则。
(二)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任务。
(三)镇级各单位必须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抗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四)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认真细致地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保证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五)抢险救灾人员要以镇、村、社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选择思想好、觉悟高、身强力壮、具有自我牺牲的同志到抢险队伍中去。各参与抢险人员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可个人英雄主义,盲目施救。
(六)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灾情必须亲自挂帅出征,深入抢险救灾一线,做好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
(七)统一指挥,密切协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形成应付抗洪抢险的整体合力,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四、携带的装备:听候通知。
五、集结时限:接到命令(通知)的30分钟内。
六、集结地域:听候通知。
七、联系电话:26521002
八、指挥方式:现场口授或书面。
各单位、各村对今年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早安排、早布置、早打算,尽心尽职、密切配合、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把今年的防汛工作抓好、抓落实。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信号”半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全面启动我镇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镇的抗洪抢险工作。
2.即使我镇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3.配合执行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工作。
4.无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5.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自救工作。
6.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工作。
7.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Ⅱ级)信号”1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进入警戒状态,各组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
2.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4.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号”1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2.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防汛指挥长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2.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上级防汛办公室或防汛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