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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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山镇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录入: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有效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了防治救灾工作指挥部和应急抢险队(见附件1、附件2)。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二、加强值班值守

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消息,负责在灾害发生时及时到现场核实险情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摸清受灾情况,及时反馈到指挥部,便于指挥部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值班室电话:028-26521002。)

    三、层层压实责任

各村(居)成立专项应急抢险队,在出现险情时,应急队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疏散和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明确职责分工

镇政府结合各地灾隐患点的实际情况,对各地灾监测隐患点,设定专职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员。一是负责地灾监测点的值班值守工作,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且有人接听,政府值班室和国土所将随时打电话抽查或到实地督查,对没有坚守岗位和电话不畅通的将纳入年终考核。二是负责每天对地灾监测点的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险情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疏散和转移受困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防灾知识宣传

对住在地灾隐患点附近,受到安全隐患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宣传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镇、村、社干部要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动员迁建房屋,在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确保群众尽快建房转移。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居)、各部门必须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不听从安排,失职、渎职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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