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洪抢险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抢大险、救大灾,有准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切实制定好各种应急措施,确保安全渡汛,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
指 挥 长:刘 寅 丹山镇党委书记
敬林鑫 丹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李学斌 丹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东叁 丹山镇党委副书记
付雪清 丹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 潇 丹山镇党委委员、丹山派出所所长
李 娜 丹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顺 丹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杨金元 丹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昌钊 丹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徐 州 丹山镇副镇长
陈炳谕 丹山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陈晓虎 丹山镇副镇长
刘 胜 丹山镇副镇长
苏建波 丹山镇便民中心主任
成 员:刘一辉 丹山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 柯 丹山镇党建办主任
周文焘 丹山镇经发办负责人
李成建 丹山镇旅建办主任
李 强 丹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熊培茜 丹山社会治理办主任
陈彧佳 丹山镇财政所所长
李 娟 丹山镇民社办主任
徐 波 丹山镇村镇中心主任
龚君仁 丹山国土所所长
徐 丹 丹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 彬 丹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以刚 丹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陶传东 丹山教育管理组组长
胡明武 丹山供电所所长
胡椿珑 丹山林业站站长
刘锦钢 丹山电信支局长
黎昌成 丹山广电公司经理
谢廷超 丹山运输社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丹山镇应急办,由陈晓虎、徐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培茜、李强、徐丹、姚铭吏、邹彬任副主任,应急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防汛抢险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对辖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
2.制定防汛抢险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3.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抢险人员;确保参与抢险时人员安全。
4.储备防汛物资及器材,安排重要目标的对口单位抢险。
5.组织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服务点。
6.指挥抢险队抢救被洪水危害的国家、集体及个人财物,解救被围困和落水人员。
7.做好抢险、救灾、减灾及受损等工作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二、防汛抢险工作分组及职责分工
(一)抢险指挥组
组 长:刘寅、敬林鑫
副组长:徐州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防汛抢险工作指挥指导。
(二)保卫组
组 长:赵潇
成 员:派出所工作人员、民社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险区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安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抢险应急组
组 长:陈晓虎、刘顺
成 员:镇人武部基干民兵、应急人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四)运输组
组 长:刘胜
副组长:刘胜、谢廷超
成 员:运输社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所需车辆的调度。
(五)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娜
副组长:杨以刚
成 员: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伤员抢救护理、灾情疾病防治。
(六)物质保障组
组 长:李昌钊
副组长:曾海涛、徐丹、邹彬
成 员:民社办工作人员、应急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和抢险过程中的生活保障。
(七)通讯组
组 长:苏建波
副组长:刘平
成 员:电信支局人员
职 责:保障指挥中心的信息传递,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八)宣传组
组 长:吴东叁
副组长:黎昌成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丹山广电公司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防洪宣传知识宣传和资料信息上报。
三、各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行动,应本着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稳定大局、严密组织实施的原则。
(二)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牺牲,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任务。
(三)镇级各单位必须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抗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四)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认真细致地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保证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五)抢险救灾人员要以镇、村、社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选择思想好、觉悟高、身强力壮、具有自我牺牲的同志到抢险队伍中去。各参与抢险人员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可个人英雄主义,盲目施救。
(六)各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灾情必须亲自挂帅出征,深入抢险救灾一线,做好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
(七)统一指挥,密切协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形成应付抗洪抢险的整体合力,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确保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各单位、各村对今年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早安排、早布置、早打算,尽心尽职、密切配合、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把今年的防汛工作抓好、抓落实。
九、应急相应程序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信号”半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全面启动我镇防汛预案,按预案要求开展我镇的抗洪抢险工作。
2.即使我镇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3配合执行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的全区重要的抢险工作。
4.无条件地按区政府命令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5.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对灾区和受灾单位开展自救工作。
6.做好受灾地区的消杀准备工作。
7.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澄色汛情预警(Ⅱ级)信号”1小时内,应迅速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进入警戒状态,各组成员随时待命,领导小组立即到岗。
2.到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如出现灾情、险情,应提前进入紧急状态,抢险救灾按预案组织实施。
4.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开始的同时电话报告区防汛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2日内报告区防汛指挥部。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号”1小时内,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进入预警值班,分管领导或代管领导上岗值班。
2.对重要防汛排涝设施进行巡查,出现洪涝的地区迅速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区防汛办公室或区防汛值班室。
我镇收到(包括被通知到、看到等)“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号”,应按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1.我镇防汛指挥长或其他防汛工作负责人到防汛值班室值班。
2.出现小洪涝的地区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分先后用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报告上级防汛办公室或防汛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