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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丹山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3   录入: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2022 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见》(川乡振发〔20225 号)、《中共资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资农领办〔202211 、《中共雁江区委、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雁江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委发〔202123 文件精神,结合丹山镇实际,现就 2022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 坚持把巩固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用乡村振兴的办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尊重客观实际和农民主体地位,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巩固成果上水平、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区下达目标要求,2022 年要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确保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户均同比增长 10%以上,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我镇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排名靠后的村力争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 10%“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绝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防止返贫监测行动

1. 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集中排查机制、基层排查机制、自主申报机制、部门筛查机制、关联监测机”五大发现机制。坚持“年内 2 次集中排查+每月常态化摸排” 制度,4 月底前开展第一次集中排查,分类建立稳定户、一般户、风险户三类农户台账,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农户及时按程序识别。加强集中排查后的动态监测,对风险户坚持定期“网格化”入户走访,定期分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外出务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探索建立村级入户核查员制度、突发严重困难户简易识别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对监测户逐户精准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 实行分线处置、分类帮扶,确保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帮扶措施精准、帮扶责任明确、帮扶效果显著。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派出所、畜牧站、林业站

      2.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全

面排查,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跟进排查,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发现,及  时整改。持续巩固教育帮扶成果,落实各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3 月、9 月重点排查适龄儿童是否有辍学风险,常态化跟踪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持续推进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3 月重点排查 2022 年、12 月重点排查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全年跟踪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全年常态跟踪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3. 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按照“区级统筹、镇村主体”的原则,及时指导重点帮扶村编制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方案。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等帮扶政策和帮扶力量等资源向重点帮扶村倾斜。加强对谢家桥村、八字墙村2个重点帮扶村的扶持力度,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就业、综合保障、乡村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重点帮扶村自身发展能力。力争到 2022 年底,每个重点帮扶村有主导产业,有集体经济收入,帮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党建办、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4.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发挥“小额信贷”在助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后续发展上的突出作用。坚持“区统筹、镇落实、行业指导”的原则,细化落实后续到户帮扶措施,鼓励支持搬迁对象发展特色种养业。建立搬迁人员务工信息台账,动态监测务工情况。通过推送岗位信息、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促进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 1 人稳定就业,实现搬迁脱贫户“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派出所

(二)开展联农带农增收行动

  1. 推动脱贫人口产业增收。积极发展到户产业,用好小额信贷金融政策扶持产业发展。对 2021 年有家庭经营性收入的脱贫户,逐户分析研判,确保今年家庭经营性收入户均同比增长10%以上。聚焦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中心村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在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农户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共赢关系,让农户深度参与产业发展, 享受产业增值收益。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2.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坚持省外省内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原则,稳住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高于 2021 年,实现有脱贫劳动力家庭至少 1 人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加大转移就业促增收,延续跨省就业务工交通补贴、有组织化输出激励、就业基地奖补等支持措施,拓宽省外务工、省内务务工、就地就近就业“三个渠道”, 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稳定就业。支持帮扶车间和市场主体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收入人口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地就近就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保持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优先满足弱劳力、半劳力和外出务工困难的脱贫人口,确保有意愿、有能力的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三)推进现代农业提质行动

1. 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年度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 55%的要求,重点支持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就业较多的产业基地、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编制完成年度产业扶持项目清单。按照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坚持“先易后难、试点示范”原则,聚焦“三园十片”和片区规划涉及的中心村、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在保障防止返贫致贫的前提下,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投放向农业园区和示范带予以倾斜,并系统谋划一批整体性、综合性项目。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2.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指导脱贫村和重点帮扶村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力争村集体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10%上。逐村分析研究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全面梳理现状、找准问题症结、研判增收措施、分村建立台账,编制并落实年度增收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建尽建。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发展“农业共营制”,积极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推广“村集体资产+国有企业+民营资本”模式,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收。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四)推进乡村建设提升行动

1.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农村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突出机制建设,落实乡村振兴为民而兴、乡村建设为民而建要求,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户参与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雁江区《“美丽雁江·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协调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厕所革命、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2.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 2022 年全区 7000 户改厕目标任务,建立农村户厕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户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美丽雁江·宜居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1. 探索建立乡村治理体系。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方式,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办法,各村要选择村班子战斗力强、群众支持度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一镇一村,开展积分制、清单制、不良风气治理“三张图”试点,探索规则制订、分值评定、结果运用全流程的操作细则,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本镇逐步推行。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1. 抓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的路径和方法,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继续做好省级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街道创建  工作,做好全国乡村治理第四批典型案例筛选申报工作。加快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五)推进多元帮扶建设行动

1. 抓实定点帮扶。建立完善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坚持领导班子主责、承办机构主推、部门全员主帮、驻村干部主干的“四位一体”帮扶工作机制。帮扶单位要研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实施“党支部结对共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帮扶措施落地落实。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分管负责人每月深入帮扶村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不少于 1 次,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帮扶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参与帮扶单位要积极参与、  主动配合,凝聚起帮扶工作强大合力。帮扶村所在镇要担负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帮扶单位精准对接,切实发挥帮扶单位资金、项目、人才的最大效益。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党建办

2. 深化驻村帮扶。压紧压实各村驻村帮扶责任,派员单位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管理,强化保障激励,推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每月下发驻村帮扶任务清单,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全年开展暗访督查不少于 4 次,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沉得深、干得实,驻扎一线、倾力帮扶。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党建办

  1. 推进社会帮扶。创新开展“万企兴万村”和消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探索建立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模式,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做好“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和“助力巩固脱贫、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形成帮扶合力,营造帮扶氛围。

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财政局所、便民中心、民政办、村镇中心、经发办、农业中心、产业中心、执法办 、党建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强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区级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常态长效,做好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各镇(街道 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强化主体责任,抓住重点, 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调度推进,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政策措施。推动资阳市1+30”衔接政策落地落

实,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完善和创设一批政策措施,形成雁江区有效衔接1+27”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宣传执行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获得感。建立政策执行跟踪问效机制,各镇(街道)、

驻村帮扶单位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手册》学习活动,区级牵头行业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政策落实成效评估,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困 难,并将评估情况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加强项目管理。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不减,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多方投入合力。落实镇(街道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储备,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原则上来源于项目库。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本地实际,从项目库中优先选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和安排到户项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控,关口前移开展项目前置审查,编制完成年度项目清单,完成项目开工前期准备,4 月底前完成项目采购并全面开工实施。强化资金保障, 确保每月项目进度及各级资金支付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好管护责任,加强公益性资产的管护及作用发挥,管好用活经营性资产,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全面清理2021 年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要求完成资产确权、登记、移交及系统录入工作。

(四)强化调度指导。加强常态化跟踪监测、调度分析和形

势研判,建立“盯村入户”工作机制,推行“月调度+常态化监测+适时暗访调研”机制。建立月报告制度,从 4 月起各镇(街道)每月按时报送上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相关台账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培育,着重围绕村集体经济 壮大、脱贫群众增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领域,选  树一批示范样板,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原则上每镇报送 12 个典型案例。做好“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及时总结挖掘推广经验信息、典型案例,加大推送力度, 强化正面宣传,用好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讲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雁江故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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