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稳定脱贫农户增收渠道,激发脱贫人口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根据《关于分配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资雁乡振发〔2023〕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群众“造血”机能的有效措施,带动全镇脱贫户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有效阻断返贫,确保到户产业帮扶取得实效,助力我镇全面产业振兴。
二、组织领导
(一)雁江区东峰镇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颖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罗 伟 镇党委副书记
刘 静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魏 挺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常 悦 镇财政所所长
董 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姚良富 畜牧站站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各驻村干部组长
(二)各村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各村成立以驻村干部为组长,村党支部1名、村委会1名、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1名、村民代表1名、脱贫户和监测户代表各1-2名为成员(5-8人)的扶持对象产业帮扶初验小组,负责本村农业特色产业实施对象产业发展初步审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以现有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为基础,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帮助发展产业、致富增收。产业到户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户户意愿,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确定发展增收产业时应当根据脱贫户实际,围绕我镇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差异化扶持措施,镇、村干部逐户开展脱贫户需求调查摸底,在掌握脱贫户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镇、村按照《资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务、村务公开栏公示。
四、扶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扶持对象: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攻坚成果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生产经营性收入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及2022年消除风险监测户。
(二)资金来源:按照《关于分配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资雁乡振发〔2023〕2 号文件资金分配,我镇2023年度第一批到户产业发展资金共计17.44万元。其中具有生产经营性收入的脱贫户到户产业发展资金13.74万元,资助脱贫户254户,687人;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资金3.7万元,资助监测对象16户,37人。
(三)资金用途:用于补助脱贫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化肥、种苗和禽畜苗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五、组织实施
(一)摸清农户需求。各村要深入组、户调查研究,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并填写《东峰镇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产业发展物资需求意见征求表》。(详见附件2)
(二)精选产业项目。各村要以四议两公开为抓手,群策群力,结合本村产业特点、遵循市场主体、因户施策、扶持引导农户选择其适合发展方式,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三)作好物资采购。由各村统一采购扶持物资,要做好询价、比价工作,找不少于三家同类型的公司或销售点(询价单模板)见附件3,选择性价比最优的单位进行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协议模板)见附件4,并留存采购发票,到镇财政所统一报销。
(四)组织发放验收。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的到户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物资发放由各村在村委、产业指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自行实施。物资发放时,各村要邀请驻村干部、脱贫户和监测户代表3-5名,到现场开展监督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发放公开透明。验收内容包括肥料的数量和品牌是否与采购单相符。鸡、鸭、鹅等种苗品种、数量。发放时,做好发放记录,保留发放现场的照片等佐证资料,脱贫户和监测户签字填写领取表格。发放完成后,镇、村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发放情况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告。
(五)资金划拨。验收合格后,由各村持购买物资发票到镇财政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打卡发放。
六、作好产业指导
针对直接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一是落实区级农业产业专家联系镇制度,加强联系区级专家对镇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成立镇产业发展指导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畜牧站和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作为镇级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小组组长,对我镇的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专业指导,每月对种养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成效最大化。
七、做好监督管理
产业发展到户项目,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镇、村负责做好项目推进工作,产业指导员做好服务工作,按照时序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到户项目目标任务,镇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项目的指导、协调、推进和日常督查工作,确保产业发展到户政策落实到位。镇财政所负责筹集兑付资金,镇乡村振兴办按照《雁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做好扶持对象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材料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验收不实、资金补助不公和虛造冒领、挤占贪污现象,镇纪委将立案调查,依规依法追责问责。同时,镇、村要认真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户资金补助项目资料整理建档工作。充分发挥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