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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2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争取用1-2个月时间使城乡环境卫生发生根本转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城乡环境为统领,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指引,以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原则,广泛动员全镇干部群众,对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宜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除城乡环境“脏乱差”,切实保障农村范围内陈年垃圾、焚烧垃圾、垃圾乱堆乱倒、垃圾收集点脏乱、垃圾清运不及时等现象得到根本性改观;扎实推进辖区场镇集镇“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体制,强化考核督查,突出管理实效。

(二)重点任务

1.村社环境卫生治理

一是全面整治村居环境。对村域范围内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内沟渠、村道沿线、生活垃圾收集点等区域堆放的陈年垃圾、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烟花爆竹废弃物、垃圾焚烧残留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做到进出村口干净整洁,村内道路干净整洁。

二是强化实施“两线”治理。加强公路沿线、水域沿线环境整治力度,以“资资路、刘大路、乐一路、小院河、徐堰河”为重点,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清除、整改其周边“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烟花爆竹废弃物、陈年垃圾、大件垃圾”等现象。

三是重点建设转运体系。规范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置2个垃圾收集点,并投放2240L垃圾分类桶;更新淘汰陈旧、非专业的村级垃圾收运车,及时更换或维修破损、无盖的垃圾收集桶;配齐保洁人员,优化清运线路和清运频次,村社垃圾不超过2天清运一次;镇村要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机制,实现缴费率80%以上,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

2.场镇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场镇集中新建垃圾分类亭,宣传引导居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加强居民小区、街道市面的清扫保洁,做到场镇垃圾日产日清;排查、清理背街小巷、农贸市场、河道等区域裸露、积存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枯树、烟花爆竹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提高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标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公共区域持续干净、整洁。

二是加强治理容貌秩序。社区要组织人员定期上街入户,宣传并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集中开展针对场镇“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广泛发动居民及商户自清自扫、维修更换店招,确保门市上下前后干净、整洁。科学规划临街门市及农贸市场摊位设置,划线确定可摆放区域,严禁越线乱摆乱放。充分规划利用场镇闲置空地,设置临时停车位,联合交管部门严格处罚违规占道停车行为,确保街道交通秩序顺畅有序。

三、实施步骤

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从415日开始,614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动员阶段(2024415-424日)

各村(居)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各自的具体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确定整治重点和主攻方向,开展自查摸底并建立问题台账。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入户做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参与到治理工作中来。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425日—524日)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迅速掀起整治活动高潮。场镇、村庄要全覆盖,开展实时动态督导,通报批评,进一步加强整改。对场镇、沿路沿线重点村进行重点整治,查出问题立行立改,到20245月底场镇、重点村考核评分达到95分以上,垃圾问题明显减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525-614日及长期)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树立打造一批典型村庄和示范线路。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整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查漏补缺,严防出现反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城乡环境长效管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协调、调度,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按照班子成员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院落及道路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重点任务,制定整治计划,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消除死角盲区,全力搞好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以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村村响、短视频宣传等灵活多样、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才能取得真正的、实在的、长期的效果。

(四)加强督查考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各村(居)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其成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认识不清、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后的组织或个人,进行通报和提请镇级主要领导约谈,并按照考评情况扣减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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