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重要批示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承灾体、历史灾害灾情、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普查时间:区级各部门调查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月30日,乡镇调查填报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月3日。
(二)第二、第三普查时间:根据国家、省、市、区统筹安排进行。
二、调查对象
主要承担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减灾能力调查等三项调查任务。(详见附件)
三、调查内容
(一)承灾体调查
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两大类。
1.公共服务设施承灾体调查。调查对象为清查工作所查清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及镇基础指标统计共11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概况、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和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
区级填报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文广旅局、区商务局
镇级配合部门:镇社会事务办、镇党建办、镇教育管理组、镇卫生院
2.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调查。调查对象为清查工作所查清的31个加油加气加氢站。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设施设备设防情况、应急保障能力和历史灾害等信息。
区级填报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镇级配合部门:镇社会治理办
(二)历史灾害调查
包括年度历史灾害和重大历史灾害2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地区的基本情况、致灾因子情况和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
区级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镇级配合部门:镇农服中心、镇经发办、镇社会治理办
(三)减灾能力调查
包括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街道)与社区(村)减灾能力,以及家庭减灾能力等四大类。
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涉灾的9个部门、1支专业救援队伍、20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5处应急避难场所、地质灾害监测和工程防治共5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机构/设施基本情况、人员情况、救援装备设备情况等信息。(该项由区灾普办牵头)
2.企业与社会减灾能力调查。调查对象包为社会组织减灾队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基本情况、救援装备设备情况和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该项由区灾普办牵头)
3.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减灾能力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全区18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314个社区(行政村)居委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其基本情况,防灾减灾救灾队伍、物资储备情况等信息。(该项由各镇、街道办牵头)
镇填报部门:镇社会治理办
镇配合部门:14个村(居)
家庭户减灾能力调查。调查对象包括统一抽样确定的家庭户及自愿参与调查的家庭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情况。(该项由各镇、街道办牵头)
镇填报部门:镇社会治理办
镇配合部门:14个村(居)
组 长:陈 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 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罗 伟 党委副书记
曹 静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李 闯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静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明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张利利 党建办主任
肖开良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岑小莲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董 林 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王绪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奇 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14个村(社区)分管安全工作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理办,王悦兼任办公室主任,董林、张文奇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镇社会治理办成员卢敏、王旭组成,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调查组织工作。全镇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发改、民政、文广旅、商务、民宗、水务、自规、气象、人武、统计、红十字会、消防等领域各类调查对象的调查和数据质检核查工作。镇灾普办要牵头组织14个村(社区),做好村级减灾能力和家庭户减灾能力调查工作,并及时录入国家灾普系统。
(二)确保调查质检数据质量。镇灾普办要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利用全国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进行数据质检与人工自检,及时对调查指标信息开展质量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要按照“质控前移”的原则,在开展调查工作阶段的同时开展质检工作,全过程把控数据质量。
(三)强化评估督导。镇纪委、镇灾普办要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配合不力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确保各项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附件:《雁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历史灾害灾情、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任务分工表(东峰镇配合部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