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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9号)和资阳市雁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农村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资雁文发〔201610)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深化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决定在我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十星的基本要求是: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依法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全镇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致富项目或产业。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保卫生星:环保意识强,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个人着装干净整洁。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科学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每学期与学校老师联系不少于2次主动了解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关怀。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积极参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村民互助活动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十颗星具体名称和标准,可参照以上内容实施,也可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确定

二、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

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向每家每户印发创建资料,组织所有农户参与创建。

对标创建:农户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按责任分工分组包户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提升创建水平。

农户自评:农户对照标准给自己定星并向村民小组申报。

群众互评:村民小组召开评星会议,所有农户派出一名代表参与,对农户自评结果进行评星,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村两委。

评审定星:村两委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会议,综合农户自评和互评情况,严格对照标准,研究评定星级。征求镇综治办、派出所、学校等意见,最终确定评星定级结果。要严格控制“十星文明户”数量,对评出的“十星文明户”,要报镇党委审核确认。

张榜公示:将评星定级的结果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利用村广播进行宣传,使评星定级的结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个阶段。

授星挂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各家各户进行授星授牌。星级牌要体现得星失星有关情况,按文明办的要求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落款统一为资阳市雁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有条件的乡镇、村可向十星文明适当发放物质奖励,以鼓励积极创星争星。

资料存档:创建评选活动结束以后,村两委要及时将创建评选资料整理归档报镇党委备案

创评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三、实施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一)试点推进阶段。20176月开始,在大田村进行试点 20177月试点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镇党委政府负责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工作指导。

(二)全面推进阶段。在认真总结各地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178开始,在全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切实抓好辖区内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创建指导。村两委要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村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和评星定级。

(二)加大奖励扶持。在经济上支持帮扶,让十星文明优先享受信用贷款、支农资金等优惠政策和资金、技术帮扶。政治上礼遇推崇,优先十星文明家庭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造良好创评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为荣,创的浓厚氛围。

(四)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终,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办事处,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附件:东峰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委员会

201765

 

 

 

 

 

 

 

 

 

东峰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领导,经镇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云松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玲黎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铭   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  静   镇党政办负责人

孙林丽   纪委副书记

张利利   镇党政办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曹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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