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主汛期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今年安全渡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黄云松 党委书记
副指挥:陈 超 武装部长、副镇长
许 勇 副镇长
周德福 派出所负责人 易良明 副镇长
成 员:曹 静 党政办主任
曾 红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武 建环中心主任
苏泽玖 财政所所长
陈 朝兵 卫生院院长
张 忠 经发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指挥组、车船调度组、医疗救护组、通勤联络组、抢险救灾突击队、后勤保障组、应急抢险分队、物资管理发放组。
二、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1.指挥组:由黄云松任组长,陈超、许勇任副组长,曾红、林武、曹静等同志为成员,指挥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6841168),灾情发生时,根据灾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可在灾、险严重地点临时设立现场指挥组。
2.调度组:由陈超、许勇任组长,曾红、林武、张忠、罗菊辉、彭正礼、董宇、刘东海、卿向阳、魏挺、蒋光荣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险情发生时现场车辆及人员调度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医院陈朝兵、刘勇两位负责,抽调医务人员12人,分别组成2个医疗救护分队。医疗救护办公室设在镇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医疗救护器材,救治伤病人员,并负责灾后疫情调查防治工作。联系电话:26841886
4.通勤联络组:由党政办曹静负责,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负责雨情、水情、险情的监测、收集、传递,保障指挥组实施正确指挥,坚持昼夜值班,加强与指挥部、气象等上级部门联系,保证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联系电话:26841168
5.抢险救灾突击队:由陈超任队长,另由镇组织应急抢险分队35组成。负责物资、人员的抢救、重点目标、重要工程的守护,保证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由易良明任组长,财政所人员为成员的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抢险物资及救灾资金的准备。(抢险物资存放点及抢险车辆花名附后)。
7.应急抢险分队:共由60人组成,由黄云松担任应急分队队长,具体人员从镇级各部门抽调,主要职责是第一时间赶往灾区现场,做好对群众的转移、疏散、安置工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抗灾救灾工作。(应急分队花名附后)。
8.物资管理发放组:由2人组成,镇农服中心罗菊辉、彭正礼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防汛物资的登记、储备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建立防汛物资管理台账、借出及回收台账,统一管理。
三、抢险集合及标记
抢险救灾队集结地点为镇政府院坝。抢险队人员左手系红布条一根,抢险车用红纸剪成20公分且用墨汁写“抢险指挥车”并编号,贴于挡风玻璃右下角,防汛减灾车标示方法与指挥车一样,但只能用黄纸写。上述物资储备在农业中心办公室。
四、指挥方式及行动方案
指挥方式:通勤联络组保持与镇防汛指挥部和各组的电话联系。一旦险情出现,通勤联络组采用电话、车辆、徙步等方式通知其他各组作好准备,相关的防汛抢险工作组要将人员、车辆、船只集结在指定地点待命,指挥信号临时规定。
五、总体要求
1.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水库管理站(所)及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及要求、指标,进一步检查、完善防汛减灾、应急抢险方案。一旦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按照此方案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凡按此方案组建抢险应急队伍的镇级人员要做到组织严密,人员到岗待命。从五月一日起到十月十五日止,镇防汛救灾小组及各水库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7—9月的主汛期间,要确保昼夜值班,单位领导轮流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凡指定用于抢险救灾的车辆、器材等设施设备,要搞好维护和保养,确保险情发生时正常运行。一旦险情发生,人员、交通、工具、物资等要迅速到位,不得有误。各水库要根据各自担负的任务,组织一定数量的预备队伍和机动车辆、船只、器材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抢险队在汛期紧急情况下,有权调用、临时征用各部门、单位、各村社的人员、器材和移动电话等,凡被临时抽调的单位及个人,必须服从镇防汛抗洪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4.提高警惕,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强化风险排查,要树立“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思想,有备无患,临危不惧。
5.抢险队指挥人员到位后,要坚持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凡被抽调的人员、车辆、船只和器材,以及参加抢险的人员要严密组织,顾全大局。领导要深入应急抢险第一线,并随时向抢险队报告人员、车辆、船只和器材的到位情况及抢险救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