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今年省、市、区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和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特成立东峰镇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领到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 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智 镇党委副书记
李玲黎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劲中 镇教育管理组组长
成 员:李聪、易良明、陈超、许勇、秦铭、曹静、苏泽久、张利利、曾胜楠、林远志、曾红、林武、鲁勇军、刘军、郭红斌、邱勇、杨光太、杜建军、杨斌、詹强、张兴华、肖勇、李扬文、尹超、张勇刚、陈柳英、韩仁高
二、新生入学原则
实行“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
三、招生时间:
1.小学:初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7月5日。结合我镇实际,各校招生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决定,并至少提前一周对外张贴招生公告。
2.初中:初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1-24日。结合我镇实际,各校的招生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决定,并至少提前一周对外张贴招生公告。
3.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未初次报名的学生(含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可在8月31日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
四、工作目标
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三类残疾儿童应读尽读;确保川府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确保问题不上交,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确保招生廉洁、阳光、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尽力做到家长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五、具体意见
(一)切实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
1.招收对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禁止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2.组织实施:在东峰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东峰镇教育管理组、各小学具体实施,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经请示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我镇各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①东峰镇中心小学招生区域:打铁村、双堰村、高石村、双龙村、谭家村、杜家村、九柏村、徐家村、东峰居委会(东峰场镇)、东峰村(1、2、5、6、7、8、9、10、11、12、13、14、15、16社);
②东峰镇大腰小学招生区域:金龙村、百景村、桥亭村(1、7、8、9、10、11、12社)、郑家村、东峰居委会(大腰场镇)、高板村(1、2、3、4、8、9、10、11社)、大田村(1、2、3社)、新观村(1、3、8、9、10、11、12、15、16社);
③东峰镇可口可乐希望小学(原大明小学)招生区域:九龙村、店子村、杨家村、枝子村、铜钱村、高家村、东峰居委会(大明场镇)、金盆村(3、4、5、6社);
④东峰镇骑龙小学招生区域:骑龙村、大田村(4、5、6、7、8、9、10、11社)、金盆村(1、2社)、东峰村(3、4社)、桥亭村(2、3、4、5、6社);
⑤东峰镇观景小学招生区域:观景村、罗盘村、新观村(2、4、5、6、7、13、14社)、高板村(5、6、7社)。
(二)切实做好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
1.招收对象:2019年小学毕业生。
2.组织实施:在东峰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东峰镇教育管理组、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经请示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我镇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①东峰镇初中:对口招收东峰镇中心小学毕业的学生。
②东峰镇大腰初中:对口招收东峰镇大腰小学和观景小学毕业的学生。
③东峰镇大明初中:对口招收东峰镇可口可乐希望小学和骑龙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关于在场镇购房居住未迁移户口人员子女要求就读的问题
1.符合上述“招收对象”中的基本条件,由本人(或家长代)填写《雁江区东峰镇在场镇购房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入学申请表》),原户口所在地应就读的学校、申请就读的学校在《入学申请表》上依次签署意见。
2.购房搬迁还未来得及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异地就读的学生登记时,必须同时具备《入学申请表》、房产证及复印件、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六、严明纪律,增强执行力
1.任何学校不得突破雁江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班数和人数,否则将不予建立学籍。其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并确保因病休学等矛盾的有效化解。
2.任何学校不准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接收新生或转校生,也不准对新生或转校生用考试方式进行分班。只能对新生进行随机编班或对转校生抽签安排到班额小的班上。
3.东峰镇人民政府、镇纪委将组织人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入学工作情况进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为学生(或家长)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村、社)、个人,上报东峰镇人民政府、纪委处理。招生单位(学校)不执行招生政策的,将按照《中共雁江区东峰镇教育总支委员会2019年招生廉洁管理的提示单》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雁江区东峰镇在场镇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可在学校领取)
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附件:
雁江区东峰镇在场镇购房居住人员及户口
迁移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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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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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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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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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年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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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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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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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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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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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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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与学生 的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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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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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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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
校长: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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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学校审核意见 |
校长: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登记时同时携带:(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及复印件;(3)入学申请表。
2、在场镇购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申请在非对口学校就读适用此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此《申请表》由接收学校汇总相关资料(含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收齐后,统一交教育管理组审核备案。
4、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填※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