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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工作)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殡葬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根据区民政局、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雁民发〔2020〕43号)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2020720

 

 

 

 

 

 

附件1

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  梦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  智   镇党委副书记

 组  长:  聪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易良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娜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潇   镇派出所所长

     员:肖开良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宋学明   镇综合执法办主任

 挺   镇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东海   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雷雪萍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绪军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力   小院林业站站长

各村(居)主任

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由肖开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唐顺林负责具体工作。

附件2

东峰镇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殡葬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治理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根据 雁江区民政局等七部门印发的《资阳市雁江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资雁民发〔2020〕43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滥占耕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情况,进一步巩固公墓管理及殡葬服务市场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动源头治理,补齐民生短板,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硬化大墓。

1.硬化大墓的定义: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了骨灰或遗体、超面积的硬化单体建(构)筑物。硬化是指在坟墓及附属建(构)筑物采用石材、瓷砖、砖混、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了硬化处理;超面积是指坟墓加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米、双人合葬墓超过6平米。

2.整改要求:对硬化大墓进行改造整治,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不作平坟处理。未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

(二)活人墓。

1.活人墓定义: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安葬遗体或骨灰但尚未安葬的建(构)筑物。

2.整改要求:对活人墓进行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0年7月下旬)。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及时细化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整治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工作氛围。

(二)开展摸排,扎实整改(2020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各村(居)对违建墓地情况,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载明所处位置、建造主体、时间、规模、占地、使用等基本情况。根据摸排情况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做到整治一座销账一座。各村(居)将整治效果及进度于每月工作例会时进行汇报,最终整治结果于10月10前报镇社会事务管理办。

(三)开展复查和督查(2020年10月中旬)。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村(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全面、不扎实、手段粗暴,影响整治效果的,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村(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依靠和发动群众,丰富手段措施,保证整治效果。    

(二)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作。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综合执法办负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从事营利活动情况;派出所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国土所、村镇建设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协同整治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公墓设施和毁坏林地修坟建墓等情况;林业站协同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农业服务中心协助相关部门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情况;便民服务中心协助整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

(三)多措并施,确保整治效果。整治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既要态度坚决、行动积极,又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各村(居)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违规建墓情况,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可根据排查台账,对违法违规私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的墓主进行政策宣传,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自行拆除;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会同镇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情管控,主动宣传,但要

注意政策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误读和不必要疑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建立早发现、早引导、早制止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公众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

 

 

附件:2-1已完成硬化大墓整治统计台账表

          2-2已完成活人墓整治统计台账表

 

 

 

 

 

 

 

 

 

 

 

附件2-1

已完成硬化大墓整治统计台账表

填报单位(盖章) ________ 填报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_____

序号

县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

(居)组

户主

姓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造

时间

占地

类别

墓主联系

方式

墓主是否为

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1.此表适用于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专项整治统计。2.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包括改扩建)的已安葬遗体或骨灰的超面积硬化单体建(构)筑物,对超面积的认定参照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上限;户主是指私建硬化大墓的牵头组织者、实施者。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次统计;公墓设施内的超标准墓位纳入回头看内容另行统计。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附件2-2

已完成活人墓整治统计台账表

 

填报单位(盖章) _______ 填报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_____

序号

县区

所在乡镇

(街道)

所在村

(居)组

墓主

姓名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造

时间

占地

类别

墓主联系

方式

墓主是否为

党员干部

 

 

 

 

 

 

 

 

 

 

 

 

 

 

 

 

 

 

 

 

 

 

 

 

 

 

 

 

 

 

 

 

 

 

 

 

 

 

 

 

合计

 

备注:1.此表适用于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专项整治统计。2.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墓主是指活人墓的所属人。3.占地类别包括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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