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和《资阳市雁江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加快建立免疫屏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接种。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完善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

2.加强宣传引导。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宣传国产疫苗的安全、有效,提高居民的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自愿、同意前提下开展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3.坚持属地及行业监管责任。在雁江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我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提高接种率。

二、接种实施目标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以及国内疫苗研发进展、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在确保安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现阶段主要为在东峰的18-59岁常住人口及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接种服务。20216月底前,完成54%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202112月底前,完成剩余46%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18岁以下人群,按照上级要求后续部署开展。

三、加强疫苗供应保障

(一)分级保障接种等经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个人不负担。

居民免费接种相关的场地、办公设备由东峰镇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所需医疗设备由镇卫生院负责保障。

(二)做好采购和对接工作。镇卫生院在接到区卫健局分配的疫苗后,应根据我镇各村(社区)接种进度做好各批次疫苗分配。

(三)严格质量监管。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对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或者疑似存在问题的疫苗,镇卫生院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向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健局报告。

四、加强疫苗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范

严格疫苗储存、使用等流向管理。强化储存安全教育,严防储存过程中流向失控,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镇卫生院细化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如实准确记录疫苗流通、接种等情况,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严防疫苗违规和无序分配使用。

五、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合理设置接种点位。我镇在综合评估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疫苗接种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在东峰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医疗接种点,并规范设置候诊、登记、接种、留观、紧急处置等功能分区,满足信息化设备配置、医疗废物处置和疫苗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接种者的健康筛查,醒目标识接种流程,按照区疾控中心的指导设置接种点。

(二)做好人员培训我镇接种点工作人员按照区卫健局求,应认真接受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剂量、接种部位等相关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接种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掌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原则和技术要点;掌握疫苗管理、信息登记和报告规范流程。参与医疗救治保障的医务人员全员参加区卫健局组织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接种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对常见严重疑似异常反应能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对接种疫苗后出现的迟发疑似异常反应能及时判断,有效救治。

(三)规范疫苗接种服务镇卫生院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根据疫苗到货量,提前与东峰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精确安排接种人数、时间和接种点位,对人员做好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症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接种者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并告知答疑电话,以便有疑问的群众在接种后能及时咨询解疑

(四)做好接种信息报告和管理。按照上级要求,依托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如实记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六、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留观工作人员对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按照区疾控中心规定及时上报区卫健局并组织调查诊断,及时告知接种者或其监护人调查诊断结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由医学会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鉴定。

(二)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对出现不良反应的接种人员,由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组织现场处置;对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安排救护车快速转运进行救治

(三)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项目金额,由生产企业或其确定的保险公司负责对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种者及时给予补偿。要切实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管理,不得泛化诊断。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下设宣传发动、安全保障、舆情引导等六个专项小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依托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迅速开展接种人群精准摸排并实行建档管理,提前登记有特殊性疾病、备孕、过敏缺陷体质无法接种的人群,扎实做好接种人群宣传动员和现场组织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强化个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单位接种人员摸底登记、接种点预约、现场协调等组织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四川天府健康通开展疫苗接种预约,及时公布疫苗接种预约登记电话和人群接种安排,引导提高群众接种意愿,确保应接尽接、愿接尽接。宣传接种禁忌症等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消除群众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监督问责专项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将疫苗接种工作纳入督查范围,每半月进行通报,连续排名靠后的村(社区)将按程序进行约谈问责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