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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镇打铁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及资金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12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一、建设内容及资金补贴标准

(一)村级阵地维修改造

计划实施村委办公阵地屋顶翻修、内墙粉刷、更换窗户、外墙砖更换、地平改造硬化、风貌打造,计划资金10万元。

       (二)文化活动场地建设

新建文化活动场地约800平米,挖填土方、护坡修建、硬化场地、防护栏、花圃砌筑等计划资金23万元

(三)损坏路面维护 

打铁村4组损坏路面约200米长,路宽3.5米,机械费及人工、混凝土每米约450元,预计投入10万元。

(四)打通断头路

打铁村5组至20组200米、5组至13组300米、2组至18至300米、4组至东峰小学300米、1组至17组180米,合计1280米。预计总投入96万,其中本项目资金计划投入17万元,其他整合资金79万。

共计资金60万元(详见《东峰打铁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工程项目明细表》)。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东峰镇打铁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村支书周志安任组长,村副支书卿胜任副组长,村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实施本次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由村监委会主任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村监委会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情节严重将上报镇纪委处理。

(三)监管机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四)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明确村集体为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对项目的日常管护负总责。管护资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设资金中列支,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维护好、实现好村民的长远利益。

 

 

东峰镇打铁村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工程项目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备注

总资金

省级奖补

村民自筹

业主投入

村集体投入

整合资金

1

东峰

打铁村

村级办公阵地维修改造

屋顶翻修、内墙粉刷、更换窗户、外墙砖更换、地平改造硬化

200

0.05

10

10

0

0

0

0

 

2

东峰

打铁村

文化活动场地建设

新建文化活动场地(挖填土方、护坡修建、硬化场地、防护栏、花圃砌筑)

800

0.0287

23

23

0

0

0

0

 

3

东峰

打铁村

损坏路面维修

打铁村4组损坏路面维修

m

200

0.05

10

10

0

0

0

0

 

4

东峰

打铁村

打通断头路

打铁村5组至20组200米、5组至13组300米、2组至18至300米、4组至东峰小学300米、1组至17组180米

1.28

75

96

17

0

0

0

79

 

 

 

 

 

 

 

 

合计

139

60

0

0

0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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