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建设美丽雁江 共创宜居家园”东峰镇卫生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30   录入: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让广大农民群众拥有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卫生环境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坚持“辖区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在乡镇打造整洁、绿色、文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东峰镇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治理阶段(3月下旬到6月底)。

负责,对场镇及所辖村卫生环境开展全面治理。

(二)巩固提升阶段(7月初到9月底)。

治理工作基本达标,对表进行查缺补漏。

(三)长期保持阶段(10月以后)。

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常效保持村及沿线环境干净整洁。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卫生清洁行动,大幅提升环境质量。1.场镇环境整治。集中清理街道和居民楼栋的杂物、“牛皮癣”、小广告,规范张贴便民信息;加强学校、市场、医院、公厕等重点区域的清扫,加大垃圾清运次数,确保场镇干净整洁。(执法办牵头、居委配合)2.道路沿线卫生整治。定期开展道路沿线卫生检查,及时清理道路两侧、边沟散落的白色垃圾、残土废弃物,确保主要道路无坑洼、积水现象;及时清洗沿线公交站台、招呼站,更换过期、破损、褪色宣传标语;定期清理坑塘(或河塘、沟渠、滩涂湿地),确保无黑臭水体、无垃圾漂浮物,无岸滩垃圾等。(执法办牵头、经发办及农服中心配合)3.镇村(居)主要阵地卫生整治。常态清理办公地点垃圾和杂物,确保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禁烟标识上墙,室内无明显烟味。(党政办牵头、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具体负责)4.村民庭院卫生整治。发动群众主动参与清理积存垃圾,打扫干净庭院,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物料(建环牵头、农服配合、各村(居)具体负责)。

(二)开展秩序规范行动,大幅提升文明素质。1.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加强对场镇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劝导,在逢场日人流集中时段和学校周边人流集中路段加大管理力度和巡查频次;加强现有停车场管理,提高利用率;合理规划停车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线;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推动文明停车规范管理。(执法办派出所牵头)2.强化经营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商铺“门前三包”责任,确保店面整洁、店前干净;整治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商铺货品摆放,合理规划自产自销区域,改变“以街为市”现象。(执法办牵头,市场监督所及社区、配合)3.开展线路乱象整治。全面梳理场镇“蜘蛛网”现状,整齐排布线路,及时拆除、剪除废弃杆线;加强线路隐患排查,坚决制止私拉乱接行为(社会治理办牵头)

(三)开展硬件补短行动,大幅提升镇村风貌。1.修补基础设施。开展路面设施、垃圾池修补等工作,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建环牵头,执法办配合)2.管好宣传阵地。及时更换毁色破损的乡风文明、绿色环保、党的二十大等公益广告;增设公益景观小品;适时更新健康宣传专栏;做好“村村通”广播维修(党建办牵头,民政办配合)3.开展店面美化。对破损、毁色招牌、遮阳棚等进行更换,及时整改铺面卷帘门破损问题(经发办牵头,市场监管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包片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村卫生环境治理的工作细化治理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全面推动本镇卫生环境治理工作。

(二)高频高效推动。各责任单位以附件《雁江区卫生环境治理工作考核细则》为依照对标对表、突出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管理机制,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明确专人每周报送一篇卫生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或经验做法、成果成效),营造环镇卫生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考核机制。严格环境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细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目标的分解落实,完善考核奖惩和通报制度,加大对各村)考核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权重和考核力度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按照“每月一评比”的机制开展督导工作,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考核奖惩。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