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的防控,保障学校和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资阳市卫计委、资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资卫计发〔2016〕178号和区疾控发〔2017〕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丰裕中心卫生院、丰裕镇教育管理组联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管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服务流程,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全镇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和幼儿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接种证查验率
1.丰裕镇所有幼儿园、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开展率100%、督导覆盖率100%;
2. 丰裕镇所有幼儿园、小学,每年新入园、入学及转学和插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
1.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100%。
2.漏种儿童每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率和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卡介苗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
1.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数据间逻辑性正确率100%;
2.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数据间逻辑性正确率100%。
三、查验对象
全镇所有新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和插班儿童。
四、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OPV、I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疫苗,MPV-A)、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其中MCV包括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疫苗,MM)和麻疹减毒活疫苗(MV)。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疫苗种类 |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 |||
2岁儿童 | 3岁儿童 | 4~5岁儿童 | ≥6岁儿童 | |
乙肝疫苗 | 3剂 | 3剂 | 3剂 | 3剂 |
卡介苗 | 1剂 | 1剂 | 1剂 | 1剂 |
脊灰疫苗 | 3剂 | 3剂 | 4剂 | 4剂 |
百白破疫苗 | 4剂 | 4剂 | 4剂 | 4剂 |
含麻疹成分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A群流脑疫苗 | 2剂 | 2剂 | 2剂 | 2剂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1剂 | 1剂 | 1剂 | 1剂 |
A+C群流脑疫苗 | 1剂 | 1剂 | 2剂 | |
白破疫苗 | 1剂 | |||
合计 | 18剂 | 19剂 | 20剂 | 22剂 |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五、疫苗补种原则
(一)未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和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三)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四)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
1.乙肝疫苗
(1)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
(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2.卡介苗补种原则
(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4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3.脊髓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2)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3)2016年5月1日后,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剂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4.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
(1)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2)≥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5.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
(1)>6岁未接种白破疫苗的儿童,补种1剂。
(2)其他参照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的补种原则。
6.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MR)
(1)扩免前出生的≤14岁儿童,如果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使用MR或MMR补齐。
(2)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应至少接种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1剂含风疹成分疫苗和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对未完成上述接种剂次者,使用MR或MMR补齐。
7.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腮风疫苗,MMR)
(1)参照MR的补种原则。
(2)如果需补种两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间隔≥28天。
8.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
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脑减毒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12个月。
9.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
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的,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
(1)<24月龄儿童补齐A群流脑多糖疫苗剂次。
(2)≥24月龄儿童补齐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剂次,不再补种A群流脑多糖疫苗。 (3)补种剂次间隔参照本疫苗其他事项要求执行。
10.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
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减毒活疫苗进行补种,补种1剂。
11.乙型脑炎灭活疫苗(乙脑灭活疫苗,JE-I)
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脑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4剂,第1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为7~10天,第2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为1~12个月,第3剂与第4剂接种间隔≥3年。
1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HepA-I)
(1)扩免后出生的≤14岁适龄儿童,未接种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灭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接种间隔≥6个月。
(2)如已接种过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但无条件接种第2剂甲肝灭活疫苗时,可接种1剂甲肝减毒活疫苗完成补种。
(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3.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六、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
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参考格式见附表1)。
(二)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学校所在辖区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 “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
5.出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1)对于已按照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用浅绿色A4纸打印一份“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实种情况入园证明)(见附表1),接种门诊加盖公章后交儿童家长,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儿童,用粉红色A4纸打印两份“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实种情况入园证明)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未种情况入园证明)(见附表2),接种门诊加盖公章后其中一份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份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在儿童完成补种后接种单位用浅绿色A4纸重新为其打印一份“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实种情况入园证明)交儿童家长,由家长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接种单位用白色A4纸打印一份“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实种情况入园证明)”,接种门诊注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后交儿童家长,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4)对建有儿童预防接种卡或网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对预防接种证丢失和无网的儿童,要求回当地接种单位补办,如仍不能提供相关接种信息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在入园、入学地接种单位填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确认表” (附表3),公卫科再为其补办预防接种证,并为其建立预防接种卡、网。
6.如儿童在审核时尚未达到某疫苗/剂次的接种年龄(月龄),接种单位应在审核时进行预约。
7.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要充分利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辖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
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对于在入托入学时未接到查验接种证通知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开学后应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附表5),
4.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再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6.“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7.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上半年3月底前、6月底前,下半年9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将以班级为单位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电子版报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原件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存档至儿童毕业,并随时准备核查。
8.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工作
1.疫苗补种工作由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接种门诊接种工作人员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接种门诊,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未种情况证明)补种疫苗。
3.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接种门诊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中的疫苗补种原则,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 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接种门诊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和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
5.对于已完成补种的儿童,由家长将更新信息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实种情况证明)再次交学校查验并登记。
(五)统计报告
1.各小学、幼儿园查验、登记须在每年秋季和春季开学后一周内完成,并将《入学、入托儿童状况一览表》统一交教育管理组,管理组须在每年3月底前和9月底前将全镇各小学、幼托机构的免疫状况登记表及时提供给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以便公卫科统计补种疫苗的需求及学校免疫接种的安排。
2、公卫科计免专职人员在短时间内将学校返回的所有儿童基本信息按学校、年级、儿童花名册录入金卫信平台“入托入学接种查验”系统中,然后将查验结果中未完成的儿童信息打印出来通知补种。
2、接种医生完成补证、补种(首次和后续补种)工作,查验老师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根据查验平台上的信息再次统计,将查验系统中的各项表格导出,于查验次年1月10日前上报至雁江区疾控中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职责
1.丰裕中心卫生院和丰裕镇教育管理组遵循“常态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加强入园、入学儿童及新转学和插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并按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措施。
2.丰裕中心卫生院要加强与丰裕镇教育领导管理组的沟通与协作,认真开展好丰裕镇各小学和幼儿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各小学和幼儿园要依法将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纳入儿童入园、入学报名程序,建立入园、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的管理制度,协助丰裕中心卫生院公卫科落实有关培训、补证和疫苗补种等工作。
3、在接种证查验期间成立了以副镇长邵传军为组长,我院院长张峰、丰裕镇教育管理组组长陶传东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分片区督导小组。在每年的秋季和春季开学后,各片区督导小组亲自对入托、入学查验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查验工作的质量,为下一步补种工作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公卫科及各小学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的补种工作,各施其责,采取多种形式(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板报通知、乡村医生通知等宣传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程序,宣传预防接种可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提高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积极配合接种证查验和主动带孩子接种疫苗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镇教育管理组负责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中心卫生院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培训工作要简单明了,确保参培人员培训到位、理解到位。
(四)加强督导考核,落实责任
在查验补种期间,中心卫生院和镇教育管理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入园入学(转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导学校新生查验率、查验登记表填写情况、查验资料归档情况、老师督促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补种情况等。发现问题,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乡卫生院和各教育管理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镇教育组也将将入托、入校开展查验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资阳市雁江区丰裕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