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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01   录入:雁江区丰裕镇人民政府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

(一)政策依据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21〕14号

2.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等9部门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川残发〔2021〕7号

(二)对象范围

161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县(市、区)和已脱贫残疾人。

(三)政策规定(均为新增政策)

1.及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和帮扶机制。认真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将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发现一户,纳入一户,帮扶一户,加强数据比对,精准监测,精准帮扶。

2.继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扶持政策,做好已脱贫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信息核查比对,及时预警提示返贫致贫风险,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家庭帮扶政策的落实情况,遇到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跟踪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

3.继续将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按规定落实纳入监测范围脱贫不稳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脱贫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4.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动实现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5.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6.摸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底数,加大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力度,鼓励地方实施适合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的助残扶贫项目,为残疾人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

7.鼓励扶贫车间吸纳残疾人务工,对吸纳残疾人务工的扶贫车间优先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8.用好乡村现有的和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

9.鼓励地方实施适合残疾人家庭增产增收的助残扶贫项目,继续给予有劳动能力脱贫残疾人小额信贷支持。

10.强化帮扶项目对残疾人的就业带动和收益分红,支持低收入残疾人参与帮扶项目、村内建设和发展就业增收,村级公益事业等帮扶项目安排优先让困难残疾人受益。

11.持续发挥残疾人就业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带动残疾人家庭增收的作用。

12.积极帮助残疾人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农产品销售增加收入。

13.加强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改善农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提升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

14.协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服务质量。

15.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农村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16.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管理,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17.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受益面。

18.推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19.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救助服务。

        20.充分利用乡村已有公办医疗、养老、托养等服务机构,对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通过集中托养、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给予基本照护服务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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