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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录入: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资市工领〔2024〕4号

 

资阳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工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8日

 

资阳工业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工业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大工业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建设工业强市,推动资阳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产业提质增效。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对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并获得生产批件的企业,每个药品批文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自主研发或引进并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每个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对产品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和获得新能源汽车新车型产品公告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单户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推动企业梯次培育。推动龙头企业争创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税收贡献大的骨干企业,对税收、稳增长、亩均效益等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支持企业专注发展细分领域,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培育壮大企业(个体户)规模,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体户)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项目投资建设。支持新建项目投产,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在约定建设期内竣工的工业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3%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技改项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已竣工入库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鼓励开发建设标准厂房,对园区内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新建或改造标准厂房(孵化器)等平台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提升园区亩评效益,对亩评综合效益较高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单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

五、降低生产用电成本。创新电力市场交易改革,建立“一专三制一平台”机制,搭建场外交易搓合平台,提高企业抱团谈判整体议价能力,降低企业水电交易价格。指导企业用好分时段电价政策和基本电价政策,提高用电经济性。做好有序用电方案,支持架设电力专线、安装稳压器等方式提升企业用电可靠性。

六、强化工业用地保障。加强用地统筹,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支持优质项目,对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且用地集约的项目,可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确定最优土地出让底价。在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不改变工业用途前提下,鼓励以厂房加层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七、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每年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产业研究、展览展会、信息平台、服务体系、现代企业制度、专精特新培育、园区“金融管家”等领域。建立完善常态化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化解机制,帮助解决企业在各发展阶段中所面临的人力资源、法律、投融资等痛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专班服务,深入实施重点企业服务工作专班制度,按照“一企一策”对重点工业企业制定分年度成长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全覆盖”挂联帮扶服务。

本文件自2022年6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市政府授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奖补资金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具体奖补标准,可根据奖补资金总额预算安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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