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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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和镇2021年中考保考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录入: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确保我镇2021年中考的平稳顺利实施,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特修订《保和镇2021年中考保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保和镇中考保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组成如下:

 长:熊浩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勤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员:易俊丞    镇党委副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周玉含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提名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光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贾鹏程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提名副镇长

曾瑸洁    镇经发办副主任

李绍川    镇财政所所长

     镇建环中心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魏远学    保和中学校长

     镇教育管理组组长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海龙    保和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文利    镇供电所所长

      镇综治办负责人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唐洪彬    镇畜牧站站长

     镇广播电视站站长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教育考试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茜同志担任。联系电话:028-2642121118708279612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高效。

三、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一)因校园校舍、饮食卫生、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用水用电、火灾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危害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人员伤亡。

(二)其他突发性、社会性的各类安全隐患(如:流行疫情、中暑、腹泻、呕吐、拥挤踩踏、外来暴力侵害等),对师生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三)考试过程中,因考生心理紧张、心情亢奋、考试压力大、心情烦躁等心理现象出现晕倒、过激行为,或因监考教师施考不当,出现考生起哄、殴打,影响考试秩序,危及人身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四、报告与响应

(一)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1.责任报告人与义务报告人:考点学校校长、校委会成员及班主任、安全监督管理员、值周及值班人员、食堂管理员、医疗保健员等学校相关责任人和考试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其他师生员工为义务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对发现的各种安全事故应立即向考点办公室报告。

(二)响应的责任人与时限

1.响应责任人: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处置考试安全事件具体责任人,现场指挥长为现场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急处置人员为实施现场处置具体执行人。

2.响应时限:响应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控制事态发展等工作,及时保全有关证据,开展事故调查。坚持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五、工作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熊浩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易俊丞    镇党委副书记

      提名副镇长

  员: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曾瑸洁    镇经发办副主任

李绍川    镇财政所所长

     镇建环中心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责:

1.全面组织、指挥考试工作,加强对考点考务工作的全盘领导。

2.组织召开考试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在考试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3.检查和督办各成员单位服务考试工作的履职情况。

4.研究、处理考试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5.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指挥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维护考风考纪,确保试卷保密和考试安全,保证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点工作小组

  :魏远学  保和高中校长

副组长:闵    保和高中副校长

        马明雄  保和高中副校长

  员:考务人员20

  责:

1.认真制定《中考考点应急预案》。

2.认真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考生考前心理健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按要求搞好考务布置,落实物防技防措施。

3.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组织考生有序、安全进入考室,维护考生学习生活秩序和纪律。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禁止师生乘坐“三无”车辆和船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4.加强后勤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并做好记载。学生宿舍要有专人昼夜值班。

5.专车接送试卷,严格保密措施,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6.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

7.认真搞好学校清洁卫生,保持校园洁净,保证考室和寝室的通风换气,并按要求做好考点消毒工作。

8.考试期间,落实学校领导安全巡查带班制度,成立护卫巡逻队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考点的绝对安全。

(三)安保工作小组

  :陈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冯光涛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员:派出所、交管办工作人员6

  责:

1.做好试卷接送保卫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2.安排专人24小时参与试卷保密保护工作。

3.搞好考点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保证良好社会环境。确保考点校园内考试期间无车辆通行,严禁校园及周边燃放鞭炮无噪音干扰。

4.加强对考生食宿地的保卫巡逻,督促考点学校对住宿点学生实行封闭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对接送考生车辆的审验和检查,杜绝“三无”车辆运载师生。

(四)市场监管小组

  长:黎      市场监管所所长

  员:工作人员2

  责:

1.对考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严格检查,对师生食堂、校园超市及卫生环境定人全程监管。

2.对食宿条件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的,责令其立即整改。

3.考试期间,每餐饭菜须经检查后方可向学生供应。

(五)纪检监察小组

  长: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镇纪委工作人员2

  责:

1.对监考教师和所有考试人员进行法纪宣传教育。

2.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教师的纪律监督,严肃考试工作纪律。

3.及时查处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4.协助做好接待来访和相关问题解释等工作。

(六)卫生院保障组

  王海龙   保和卫生院院长

 员:医护人员3

 责:为考点选派3名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准备好相关药品,救护车在考点附近停靠,做好考点的疾病预防和紧急救治工作。

  • 镇教育管理组

  长:    保和镇教育管理组组长

 员:工作人员5

 责:

1.协助考点学校制定《中考考点应急预案》。

2.确保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在食药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卫生防疫,把好饮食关口,严防食物中毒。

4.与派出所一道抓好考试周边环境治理、校园安全和考试保卫工作,与交管办一道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严禁师生乘坐“三无”车辆和船舶,严防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八)其他部门主要职责

1.电信、移动、联通部门要保证考试期间网络通讯畅通。(负责人:徐秋菊,18982932935

2.电力部门要加强考前供电线路检修,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供电。(负责人:李文利13558938999

3.镇安办要强化考试安全检查督办,对考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负责人:周维,13551708916

4.水厂要切实保证考试期间考点学校正常、安全供水。负责人:李庆,18980387631)

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在考场或宿舍如果突发火灾,送考教师(或值日教师)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或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信号,指挥考生按顺序疏散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并迅速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

2.组织相关人员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在组织学生往返考场的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各教师及工作人员应指挥考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迅速组织力量抢救受伤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考点学校总务处要认真检查检修所用燃油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其他人员的疏散工作,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考点学校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学校门卫和考试工作人员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组织人员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公安派出所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食物中毒发生后,食堂要立即停止饮食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局、食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2.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积极协助卫生部门救治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药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暴雨、雷击、洪水地质性灾害等安全事故

1.各学校要提前关注天气预报,根据天气情况要求考生携带好雨伞、雨衣等雨具,防止暴雨天气和高温日晒天气。

2.考生上学、回家途中如发生暴雨、洪水等地质性灾害,送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并积极有效的组织考生安全到达考场。

(七)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1.考试期间,送考教师要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进行逐一报告、送医,并迅速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注意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发生一定规模的传染性疾病,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有疾病症状的人员、所在场地做好消毒、隔离和观察等工作。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处理等工作。

(八)拥挤踩踏安全事故

1.考点学校应教育考生上下楼梯文明礼让,不强调快速、整齐,不散布恐慌的言行。楼道要保持畅通,不能存放任何阻碍通行的东西。

2.若发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大声呼喊学生镇静,迅速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出现伤情应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考试过程中易发生的事件

1.考生忘带证件,送考教师护送考生入考场,并帮其办好相关手续。

2.学生生病,送考教师引领学生看医生买药,酌情处置。

3.送考教师负责学生考试安全,及时提醒学生,按时饮食起居,考试不迟到、不误时。做好心理辅导,确保学生心理舒畅,安心考试。

4.教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表现,随时关注学生心理。预防并妥善处理好考生在考试时晕倒的意外情况,防止特殊学生由于心理紧张、心情亢奋、考试压力大、心情烦躁等心理现象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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