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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录入: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强化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现将《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相关要求,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镇、驻村工作组、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网格责任

(一)网格划分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以片区为单位划分一级网格4个;驻村工作组单位划分二级网格23个;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划分村(社区)三级网格23个。

(二)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以片区为单位,联系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驻村联系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责指导辖区内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全镇企业、单位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二级网格:以驻村工作组为单位,驻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驻村成员为第二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党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导、帮助所驻村完成生态环保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片区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讨解决措施,形成解决方案,切实履行职责。

3.三级网格。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支书为第二责任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支书主任为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辖区内以为单位的二级网格,形成级网格组织架构图,明确职责与分工,加强对二级网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巡查发现问题、分类分级处理和及时上报反馈的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明确、挂图作战的工作制度。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安全隐患排查

1.造册登记辖区内的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建立工作台帐,重点加强辖区畜禽养殖餐饮、工业企业、制酒作坊、机动车维修点等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2.排查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严防非法冶炼、非法倾倒固体液体废渣废物等事件发生,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禁止在保护区内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常态化开展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

4.积极做好辖区内涉生态环境问题的群众信访投诉的调处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执法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场监管所、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

)河道管护

1.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责任制,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四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两次,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超出整改能力的要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落实河道干流、支流、电站库区水域清漂、清四乱等工作,确保河道岸边管理范围内无高杆植物、成堆建筑垃圾

3.加强入河排污口的巡查排查工作,防止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等直排入河;

4.落实天然水域禁捕宣传排查工作,坚决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

森林防火

1.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现辖区内野外用火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2加大对森林防火知识、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等宣传力度,严查、严惩非法进行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

3.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预防、扑救和处置管理机制,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

)农村生活垃圾整治

1.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乡村保洁及四边(村边、路边、水边、田边)存量垃圾、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情况的巡查、整治工作,落实垃圾收运处理日常监督管理;

2.完善村(社区)辖区内村级保洁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各村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推进实施乡村保洁市场化运营管理;

3.积极宣传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落实厕污共治。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革命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

2.落实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综合措施,全面整治黑臭水体

3.落实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已建成的设施设备充分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六)农村建筑垃圾整治

1.落实农村建设垃圾整治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地等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文明施工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堆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

2.农村建筑垃圾堆放、收集处置须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一百要求,做好抑尘、防尘、除尘措施;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地建设和执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制度,由建筑垃圾活动的企业或个人针对建筑垃圾排放(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向行政村村委会或自然村小组报备,有效解决农村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五、运行机制

网格化按照日常巡查、每周上报、每月抽查、年终考核的运行方式,压实部门驻村工作组及村(社区)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隐患的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日常巡查。村(社区)各级网格要制定每周巡查计划,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活垃圾等领域每周至少进行两次以上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每周上报。村(社区)督促二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排查,对巡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网格要及时主动进行调处,坚持自行处置为先,处置不了再向上级网格上报解决的逐级上报处置制度。村(社区)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级网格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至(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除外)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

)每月抽查。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督办方式每月对村级网格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化制度建立情况、挂图作战情况、日常巡查情况、问题自行处理情况、资料上报情况等,并将形成工作简报通报有关情况。

)年终考核。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年终考核工作,考核成绩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绩效评价(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网格化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了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自然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障各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效能,建立了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以及时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部门间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联合执法制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置村(社区)每周上报的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查督导。

保和镇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由镇纪委开展督察督办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五)经费保障。

财政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保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办公及考核奖补等费用,以确保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网格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监管责任,对因工作不作为和慢作为造成重大影响、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等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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