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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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镇关于协助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9   录入: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镇级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关于协助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雁政法〔202096号)精神,落实区委五届67次会议关于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协助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协助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执行工作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执行工作开展。

二、组织领导

 长:刘旭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党委副书记、保和派出所所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马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党建办主任

             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张国良   纪委副书记

李绍川   财政所所长

             农服中心主任

             建环中心主任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翁建忠   行政综合执法办主任

李才华   保和法庭庭长

    保和司法所所长

    雁江区信用社保和支行行长

樊舒然   雁江区邮政局保和支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治办内,李楠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维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01117日开始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于接到协助执行任务于7个工作日内协助完成执行任务及时反馈,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协助执行情况上报雁江区人民法院。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协助执行工作。

积极协商原则。镇领导将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部门联席会,积极协商协助执行工作。

密切配合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协调,提升工作整体合力。

严守秘密原则。各成员单位应对有关涉密信息,按照本单位有关保密制度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司法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就是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环节,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协助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协助执行工作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落实工作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协助解决执行难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推送待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及时查找被执行人身份下落及财务信息,及时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反馈查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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