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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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和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录入: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会、各木竹加工企业(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阳市雁江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采伐、盗伐林木、非法运输、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我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根据资雁委办发2017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政府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保护森林资源领导小组:组长:曹晓浩,副组长:李芳、李扬广、卓必木,成员:李庆、杨平、谢弘、、邵永军、刘丽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由张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政府组织召开了两干会,会上要求各村委会展开强势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短信,大力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声势。使建设生态文明,保护森林资源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林木采伐管理

(一)严格实行限额采伐制度。乡镇要严格执行年度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任何人和任何地方都不得突破采伐指标。

(二)严格执行采伐审批程序。一是农村自用材要按照农户提出采伐申请--村社核实后签具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片区林业站凭相关资料网上核发证件的采伐程序,严格实行先批后砍。二是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限额采伐管理。严禁各村以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为名进行乱砍滥伐,严禁采伐、移植成片林木。

四、全面开展排查

各村立即行动起来,对2017年各村砍伐林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报片区林业站。对排查出的未按照要求审批的上报区森林公安局调查处理。一旦发现漏报、瞒报、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开展工作

(一)明确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政府与各村签订管护责任书,充分组织和调动村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切实加强辖区源头管理和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二)明确范围重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是:(1)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无证盗伐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2)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超方夹带等违法犯罪行为。(3)严厉打击非法加工企业非法收购、加工木材和非法偷运。(4)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非法运输野生植物和破坏国家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5)严厉整治混乱林区,特别是长期滥伐林木严重的林区。 

(三)明确职能职责。各村(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巡查力度,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形成管理台帐,发现情况并及时上报政府和片区林业站。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进行全面的林业清理整治,查实后报区森林公安局处理。即日起,森林资源保护要做为本镇的日常工作来抓,在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并讲求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开展工作,防止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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