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修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雁江区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将全面禁捕。为营造良好的禁捕宣传氛围,有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禁捕政策全镇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发挥群众监督力量,杜绝违法捕捞,做到“水中不捕、市场不进、餐馆不卖、群众不吃”。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禁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工作。各村召开社长会、户长会、院坝会等大力宣传天然水域常年禁捕事宜。
(二)印发、张贴禁渔通告
镇综合执法办、镇农业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全镇范围内张贴禁捕公告,悬挂宣传横幅。各村印发禁捕宣传单、利用工作微信群、QQ群发布天然水域禁捕通告。
(三)继续开展全覆盖宣传
1.镇农业中心负责指导各村宣传标语的悬挂、公告牌的安装、宣传单印发;在微信群、QQ群落实禁捕短信推送宣传。
2.镇农业中心牵头,各村配合,不定期通过赶场、坝坝会、设点宣传等形式开展禁捕宣传活动。
3.镇交管办牵头,相关单位及各村配合,加强对各类船舶船主的宣传,完成自用船、公务船不在全镇天然水域捕捞承诺书签订工作。
4.镇农业中心负责生产自用船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自用船舶在全镇天然水域捕捞。
5.镇派出所、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各村配合,加强禁止销售、加工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的宣传,做到水产品销售摊位、餐馆、门店全覆盖,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各摊位、餐馆、门店不销售、加工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在农贸市场等显眼处悬挂宣传标语,每个农贸市场不低于1幅。
6.各村要利用好广播、抓住节假日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机会,加强宣传。
(四)加强相关执法
镇综合执法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摸排、清查、打击行动并公开违法捕捞案件处置情况,做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处罚一个威慑全部的执法宣传效果。
(五)结合“河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
镇级各相关单位,每周至少要联合开展一次巡查、检查,重点水域(水库、河流)重点关注,明确责任人。
(六)鼓励举报
继续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按照违法人的违法情节、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宣传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宣传思想、统一宣传口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表态,不得宣传与禁捕政策相违背的言论,违反者,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明确任务
镇级各单位认真梳理自身职责,务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